提案标题 | 关于对县城市容市貌整改的建议 |
提案委员 | 任庭武、薛高平 |
承办单位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协办单位 | 无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任庭武、薛高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对县城市容市貌整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我县城区环境卫生问题,我所已制定了工作人员长期监督检查制度和保洁员保洁、值班等相关奖惩制度,安排工作人员每天进行2-3次不定时检查;出于对环卫工人安全问题考虑,无法在市民晨练之前完成清扫;对于乱搭乱挂、占道经营等问题属于市政所管理。 对于城区街道两侧车辆停放问题属于交警部门管理,对于黄河河道卫生问题属于水利局管理,对于婚丧嫁娶习俗属于民政部门管理,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属于公安部门管理,但是近年来我所一直对街道烟花炮竹残留物进行清扫。 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联系单位及电话:吴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521512 2018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