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策规定,全县所有的重点优抚对象及年满60周岁以上的退伍军人享受生活补助,并且从每年的10月1日起实现提补。在每年的“八一”、春节前夕,我县均对驻吴官兵和部分困难退伍军人进行慰问。特别是今年我县启用了专用优抚对象医疗救助系统,对住院重点优抚对象在合疗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按不低于低保对象标准报销医疗费用,实现“一站式”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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