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标题 | 关于给原氮厂高处平台修建小型公园的建议 |
建议代表 | 霍爱云、宋艳琴代表 |
承办单位 | 吴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协办单位 | 无 |
办理状态 | 正在办理 |
办理结果 | 你们提出的关于给原氮厂高处平台修建小型公园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县城建设的关心,此建议对于我们建设管理好城市是一个很好的建议。吴堡氮肥厂于2008年12月30日被宣告破产,2010年12月29日清算组移交氮肥厂生产区土地给吴堡县政府,但生活区土地至今未移交县政府。目前,县政府正与市国资委积极协商氮肥厂生活区土地的移交事项。待土地移交县政府后,我局将积极申请县政府在该处修建一座公园,满足周边居民休闲、娱乐、运动的需要。 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联系单位及电话:吴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521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