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太阳能路灯的产权归属及后续管护责任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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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0-09-27
建议标题 关于明确太阳能路灯的产权归属及后续管护责任的建议
建议代表 董德成等
承办单位 财政局
协办单位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类  别:    A类

签发人:薛应军

经县政府《吴堡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3次)会议议定,各镇(街道)牵头负责辖区内各行政村太阳能路灯的统一管理和服务,村一级落实专人定期对太阳能路灯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出现损坏和故障的及时向乡镇上报,各镇(街道办)对各村上报的数据进行核实汇总后予以维修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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