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及下达2020年涉农整合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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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20-02541 发文字号 吴脱贫发〔2020〕68号
发布机构 吴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吴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及下达2020年涉农整合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0-11-25 发文日期 2020-11-25 15:08

吴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调整及下达2020年涉农整合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吴脱贫发〔2020〕68号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根据榆林市财政局相关文件、吴堡县财政局《关于盘活整改资金和结余资金的通知》(吴政财预发〔2020〕725号)文件精神,经相关单位申报,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现将2020年涉农整合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随文下达(从农业农村局结余资金中列支446.688495万元、从扶贫办结余资金中列支40.835万元、从吴政财预发〔2020〕725号中列支374.742394万元(县级整合资金),并就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吴产业脱贫字〔2020〕25号),退还部分项目结余资金446.688495万元(具体项目见附件2);其中426.2992万元重新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局项目,20.389295万元调整到寇家塬镇。

二、根据县扶贫办申请(吴政扶办字〔2020〕48号、张政字〔2020〕176号),退还部分项目结余资金40.835万元(具体项目见附件2),40.835万元全部重新安排用于扶贫办项目。

三、此次共计下达项目计划资金862.265889万元,其中:农业农村局426.2992万元(种植业(个户)7.1512万元、养殖业(个户)0.028万元、(农业产业)村集体经济项目11.9万元、(畜牧产业)村集体经济项目294.4万元、村集体项目联村共建菜篮子工程51.28万元、村集体联村共建自动化猪场37万元、(农业产业)小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24万元)、交通局通村路水毁抢修工程88万元、扶贫办217.839929万元(饮水巩固工程(含尾留项目)24.94万元、道路巩固工程(含尾留项目)92.389929万元、产业小型配套基础设施(含尾留项目)100.51万元)、寇家塬镇130万元(光伏电站10万元、村集体经济120万元)、发改局道路工程0.12676万元。

四、此次下达的项目计划和资金全部直接下达拨付项目主管单位,行业部门要制订统一的实施标准、报账程序(资料)。业务部门负责项目设计、预算、决算和审计评审等环节并参与验收,镇级负责组织业务部门和镇村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报账。无行业部门参与验收的项目一律不予结算报账。相关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吴堡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内容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县级部门报账和乡镇报账制度。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五、项目要严格按照公告公示制度、做到实施前、实施后双公示,县级、镇级、村级三级公告公示。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项目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负责人、监督举报电话等。县财政、扶贫、审计和相关行业部门对资金特别是集体经济产业项目资金的使用做好跟踪检查、监督、审计、验收等环节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实效。

附件:1.吴堡县2020年涉农整合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结余及下达汇总表

          2.吴堡县2020年涉农整合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结余)明细表

          3.吴堡县2020年涉农整合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明细表

       下载附件.xlsx

吴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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