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2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公告
恢复窄屏
索引号 0160921141/2022-01208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6-17 18:55
名称 吴堡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2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规范办学与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适龄儿童地域分布情况,经研究制定《吴堡县2022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坚持规定班额计划录取原则、坚持招生编班信息公开原则进行。

二、招生对象

2022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报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县教体局批准。

三、招生计划

第一完全小学7个教学班385人、第二完全小学4个教学班220人、第三完全小学3个教学班165人。

四、招生办法

(一)第一完全小学和第二完全小学。根据前期摸底情况,第一完全小学和第二完全小学可结合摸底信息,制定具体新生入学工作方案,直接录取摸底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拟就读学生。

(二)第三完全小学。第三完全小学拟就读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按照招生片区“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通过“信息登记(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分批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未能直接录取的学生,采取该批次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抽签后仍未录取的学生统筹在城区内解决。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1、招生片区:迎宾路社区(东起金地小区,西至猴桥)

2、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落户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前,下同)均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且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合法房屋产权(购房时间2022年5月31日前,下同)。

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招生片区内,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无房屋产权。

第三批次:适龄儿童户籍在非法定监护人户口簿上(属挂靠户,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但户籍在学校片区内;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学校片区内的现役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等各类优抚对象,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干部职工。

第四批次: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本批次学位不足时,吴堡户籍优先)

第五批次: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和房屋均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但其法定监护人为学校片区内的私营企业职工和工商经营户(营业许可证需在有效期内且在2022年5月31日前办理的)。

第六批次:吴堡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临时租赁居住的。

第七批次:非吴堡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临时租赁居住的。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无合法房屋产权证,但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作房屋产权依据。

①有不动产登记证、土地证、商品房购房税务发票或银行购房按揭合同书的;

②有拆建房未建安置合同,房屋拆建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发票的;

③适龄儿童的父母无住房,但与其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可按适龄儿童祖父母的房产所在地安排入学;

④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居住房屋是集体土地未转户的,须提供出让方的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材料和近三个月水电气等缴费发票。

(三)招生程序

1、信息登记、资格审查

①2022年6月25日第三完全小学片区内符合前五批次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信息登记和资格审核。

A、《吴堡县2022年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申请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

B、户口簿;

C、监护人身份证;

D、预防接种证;

E、体检表(见附件);

F、房屋产权证明、不动产登记证、土地证或商品房购房网签合同等(房屋产权证明在银行抵押的,需出具房产抵押证明等材料);

G 、交易付款凭证、物业水电气等近3个月缴费证明(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提供购房合同的);

H、结婚证(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且房屋产权不在适龄儿童同一户口簿监护人名下的);

I、单位证明、职工工资花名表(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是行政事业国有企业正式干部职工的,证明和花名表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J、军人证(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是县内现役军人的);

K、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内的工资表或打款凭证(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是片区内工商经营户或私营企业职工的);

②2022年6月25日,第三完全小学片区内符合第六、七批次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招生学校进行信息登记。

③2022年6月26日,拟就读第一完全小学和第二完全小学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招生学校进行信息登记。

2、信息核对

信息登记、资格审核结束后,各学校将组织专人对学生监护人提供的资格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并适时公布,接受监督。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将其基本信息于7月8日前录入“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基础数据库,届时符合入学条件新生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

小学报名系统于7月11日0时开启,7月20日24时关闭。各学校将符合学校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基础数据录入“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监护人登录“榆林教育云平台”(www.yulinedu.net),进入“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吴堡县)”,凭借适龄儿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注册登录报名。每位入学学生凭身份证号码只能在一所学校报名。

4、分段录取

第一阶段:(时间待定)学校采用分批录取的办法,按照招生批次顺序依次录取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如同一批次适龄儿童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则该批次直接录取;如同一批次适龄儿童人数多于上一批次录取后剩余的学位数,则该批次适龄儿童采用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抽签时,如有双胞胎(含多胞胎)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向学校申请按一个签抽取,以便两个孩子在同一所学校就读(下同)。录取结束后,县教体局将及时公布各学校第一阶段新生录取和学位空余情况,适龄儿童监护人可登录“榆林教育云平台”进入“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吴堡县)”查询录取信息,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参与第二阶段录取。

第二阶段:(时间待定)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参考各学校第一阶段新生录取和学校空余学位情况,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填报志愿,由学校直接录取。适龄儿童监护人可登录“榆林教育云平台”进入“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吴堡县)”查询录取信息

(5)入学报名

凡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登录“榆林教育云平台”(www.yulinedu.net),进入“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吴堡县)”中打印录取通知书,并持录取通知书、体检表、视力筛查表于开学之日到学校报名。

(6)均衡编班

城区小学新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基本达到班级人数、男女生比例、教师搭配均衡。各学校编班过程要向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公开,并接受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学生编班名单、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名单现场公布,公布后不得无故变动;编班后校际间学生不得随意变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教体局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切实规范招生入学和编班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全县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制定具体的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确保新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引导。县教体局将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合理引导学生家长结合自身实际按学区就近入学。各学校要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各学校、各幼儿园要熟悉招生规程,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广泛宣传阳光招生和均衡编班政策。

(三)严格资格审查。各学校要按照招生方案,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各项管理规定,夯实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入学对象资格审查,严把审查关。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按规定时间提供材料,逾期不予办理;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按招生批次的最后批次处理。

(四)严肃监督问责。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合理有序,招生工作结束后,教体局将对城区学校阳光招生和均衡编班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严禁各学校超计划招生或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对凡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

教体局:0912——6521314

第一完全小学:15691232929

第二完全小学:18220280220

第三完全小学:18991087797


附件:吴堡县2022年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申请表

下载附件.docx


吴堡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17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