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须知

一、“县长信箱”办理原则及程序

根据《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县长信箱受理、处理信访事项,以及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进行。

县长信箱工作人员需当日及时阅读、办理电子邮件。对垃圾邮件进行清理;对简单知情的问题,直接回复;对重要信件下载打印,根据县长指示要求,及时交办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办理意见,对经过审核需要公开的邮件及时回复并在网上显示。

二、反映人须知事项

(一)来信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和规定,在来信中禁止发表含有侮辱、猥亵、色情、人身攻击和反政府言论。

(二)请按照“一信一事”的原则来反映问题。

(三)来信人须提供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且允许承办部门工作人员根据来信人提供信息进行电话核实或实地调查。

(四)如果您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按照国家法规规定此类问题不属于政府管辖范围,请直接向当地人大常委会、政法委或上一级司法机关反映。

(五)“县长信箱”所有来信内容及回复内容均属于公开,如涉及个人隐私及其他情况,需写信人在信件右下角注明不予公开字样。

(六)来信人提交信件后将获得一个受理编号和密码,用于查询信件办理情况;

(七)来信人需承担因信件内容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信件内容
提交人     薛**
信件标题     生孩子异地报销比例到底是多少
提交时间     2023-11-09
信件内容
    我叫薛红红户籍地,陕西榆林吴堡县,于2023年4月28号在江苏省兴化市二级人民医院刨腹产手术,费用清单花费7000元,2023年11月8号拿回本地报销医疗报销,共计302.45元,我打电话问医保办我这个报销比例是多少,为什么只拿三百多元,医保办工作人员解释含糊其辞,上午跟我说自费太多,下午又说没有转院证明,我再追问具体事项就态度恶劣直接挂断我电话,具体我有录音视频证明,每年医保我都按时交了,为什么得不到应有的权益,我希望国家领导人能给我们老百姓一个合理的解释!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3-11-10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该问题回复如下:

你好,您此次住院江苏省兴化市二级人民医院诊断:1.妊娠合并二尖瓣及三尖瓣关闭不全;2.经选择性剖宫产术分娩,妊娠有并发症,属于普通住院。根据榆医保发【2023】4号文件规定:跨省临时外出就医未转诊城乡居民医保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起付标准为3500,支付比例为45%;医保范围外费用不予报销。您本次住院总费用7014.39元,不予报销2842.27(其中先行自付0.5元,超限价自费费用1075元,全自费金额1766.77)。

政策范围外不予报销明细:您住的病房为套间病房,共花费1200元,(符合医保范围内床位费用为100元,超限价1075元,自费25元);选择丙类药品664.46元(地佐辛注射液,头孢尼西粉,转化糖电解质注射液);乙类药品9.96元,先行自付0.5元(罗哌卡因注射液);选择自费耗材985.31元(包括防粘连液、止痛贴等);选择自费服务92元(按摩、陪护);

政策范围内费用:总费用-政策范围外

7014.39-1075-1766.77-0.5=4172.12

报销金额计算方法:(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45%

(4172.12-3500)*45%=302.45

本人此次住院使用政策范围外较多,医保符合范围内费用仅4172.12元,业务人员完全根据医保政策核算。本次省外住院您未进行转诊备案且自费费用较高,该问题我们已经多次做出解答。且我局报销完后,您本人已派代办人签字确认。

咨询电话:0912-6521502.

附件:榆医保发【2023】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吴堡县医疗保障局回复)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的关注与支持。

附件:榆医保发〔2023〕4号 - 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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