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须知

一、“县长信箱”办理原则及程序

根据《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县长信箱受理、处理信访事项,以及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进行。

县长信箱工作人员需当日及时阅读、办理电子邮件。对垃圾邮件进行清理;对简单知情的问题,直接回复;对重要信件下载打印,根据县长指示要求,及时交办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办理意见,对经过审核需要公开的邮件及时回复并在网上显示。

二、反映人须知事项

(一)来信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和规定,在来信中禁止发表含有侮辱、猥亵、色情、人身攻击和反政府言论。

(二)请按照“一信一事”的原则来反映问题。

(三)来信人须提供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且允许承办部门工作人员根据来信人提供信息进行电话核实或实地调查。

(四)如果您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按照国家法规规定此类问题不属于政府管辖范围,请直接向当地人大常委会、政法委或上一级司法机关反映。

(五)“县长信箱”所有来信内容及回复内容均属于公开,如涉及个人隐私及其他情况,需写信人在信件右下角注明不予公开字样。

(六)来信人提交信件后将获得一个受理编号和密码,用于查询信件办理情况;

(七)来信人需承担因信件内容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信件内容
提交人     薛**
信件标题     民办教师
提交时间     2023-04-08
信件内容
    关于民办教师未解决事件,请问县政府当时上报省上的时候,已经说明吴堡县不存在民办教师,但实际上 吴堡县目前任职的还有很多民办教师,每月拿着低于榆林市最低工资的薪资 1500元,关于此事,我已联系多家媒体部门,此次来信,想得到吴堡县政府的真实回应,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3-04-12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该问题回复如下:

国办发﹝199732号文件中明确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仅限于持有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放的民办教师任用证,并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民办教师,在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工作中全面贯彻实施关、转、招、辞、退五字方针。陕政办发﹝199813号文件在统筹解决民办教师问题中指出我省承认的民办教师为19817月底以前任教的,且持有《陕西省民办教师任用证书》,并在省教委备案的民办教师。陕教秘办﹝20035号文件对19817月以后各地县、乡(镇)、村相继聘用了一些代课教师,这些代课教师的确切身份界定为代教人员。关于代课教师问题按中省有关文件精神,对这些代课教师按照“谁聘用、谁管理、谁做工作”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目前我县代课教师待遇为:

1、根据《关于给曾在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过的人员和代课人员发放养老补助的通知》(陕教人发﹝200923号)文件精神,从2010年开始,凡年满60周岁且20031月底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含3年)的人员和代课人员,离开教学岗位后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目前仍为本县户籍的农村居民,从到龄次月起都将享受养老教龄补助

2、根据《吴堡县落实被辞退曾民办代课人员一次性经济补偿实施方案》,给予曾民办代课人员一次性清退补偿目前正在兑现。

3、由县级教育部门聘用目前仍在分配岗位任教的代课教师,工资按照1850/月发放。

  感谢各位对教育和体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吴堡县教育和体育局回复)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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