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9MB2900598R/2016-00026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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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吴堡县民政局 | [ 发文日期 ] | 2016-03-15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吴堡县民政局2015年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根据《吴堡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民政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五型”机关建设的一项基本内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公开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扩宽,公开载体进一步拓展,服务和满足了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充分发挥了社会公众监督的作用。在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率先发展的目标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进我县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完善了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内部机构密切配合协调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维护了公众的合法权益。
(二)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入开展。
一是始终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主动公开政府工作信息,使信息公开主动化、常态化;二是针对民政服务对象所需、所想、所求,通过各种媒介广覆盖的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三)加强监管,目标考核
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我局全面履行“服务机关、效能机关”的职能,树立了民政机关效能的新形象,将该项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逐级落实了责任,主动接受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二、全面收集,公开信息
(一)收集整理,上报信息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完整性,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最近的材料进行信息检索,对政府信息进行网上发布处理。同时,对原来的政府信息,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进行全面清理后,进行维护。
(二)利用资源,及时传递
充分运用民政局门户网站、电视等媒体资源和群众便于知晓的方式,全面实行了政务公开,我们将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等惠民政策的申报、调查、公示、审核和审批流程进行了全方位公开和公示,让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及时知晓、了解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惠民政策。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免费提供。我局部门信息公开的费用由县局财务室承担,主要支出在办公设备的购置、相关硬件设施配备、基层工商所建设等方面。未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收费的情况,全部免费为群众服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目前,我局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思路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率不够多,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从两个方面着手,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继续规范政府信息目录的编制,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利用率;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继续大力推进申请公开的相关工作,建立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保密法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失泄密行为、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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