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90160921141/2022-07396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吴堡县政府办 | [ 发文日期 ] | 2022-01-27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吴堡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吴堡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包括六个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的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通过吴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wubu.gov.cn)下载浏览。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吴堡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和回应群众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加强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2021年,全县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按照 “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305条,其中概括类信息量38条,政务动态信息量664条,信息公开发布量2603条;新开设“疫情防控专栏”、“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5个重点领域及重点工作专题专栏,开展调查征集13期,多形式制作了政策解读文件47个;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全年“县长信箱”来信236件,办结236件,百姓问政来信368件,办结368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全县27个业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编制,将所有事项清单和内容汇编成册,在政府门户网站专栏上逐项进行了公开,全面规范了公开流程;2021年“吴堡县政府网”微信公众平台共发布政府相关信息652条,目前微信公众平台共有关注人数10578人,微博平台发布政府相关信息150条,目前微博平台共有关注人数289人。
(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根据《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依法依规妥善办理信息公开申请,2021年吴堡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所有信息均已按照示范文本予以答复,未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对各镇(街道)及各部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把关,切实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进行,同时落实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填写信息发布审核表,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
(四)不断优化信息平台建设。
2021年通过错别字检测系统,对政府网站发布的所有信息进行全面错别字排查、修改,完成了政府网站错别字和错误链接地址的整改工作,并形成常态化管理;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对政府网站原IPV4版进行了升级,升级后现已支持IPV6;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2021年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吴堡县政务新媒体排查和规范化管理工作,每周由专人负责对全县保留的新媒体账号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长期不更新、无力维护、微僵尸化倾向、无在线互动渠道功能的政务新媒体予以关停注销账号,全年检测发现不满足政务新媒体开设要求的微信公众号14个、微博8个,今日头条1个,经与开设单位沟通对接后及时予以全部注销,目前保留的并纳入监管范围内的7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均符合相关要求。
(五)持续加强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了以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政府办公室主任为组长的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县政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二是开展工作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通过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抓好业务培训。结合《条例》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加强日常指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27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43 | ||
行政强制 |
5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4.131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4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各单位政务公开人员队伍更换频繁、从事政务公开专职人员数量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熟练;二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与公众对政府信息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2022年我县将通过以下措施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力度,全面提升信息员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二是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群众需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深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意识,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