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9MB2901937E/2022-00033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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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吴堡县公安局 | [ 发文日期 ] | 2022-01-24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吴堡县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和《吴堡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制度规定,以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十四运会、残特奥会安保维稳工作为主要任务,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干部作风集中整顿为主要抓手,强化措施,追赶超越,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社会群众的高度认可和全力支持,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和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为有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下发了《吴堡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实施细则》,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办公室),对外公开和联络宣传、监督、法规政策公开、网络安全和监管、重大建设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等相关事宜,同时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措施,明确相应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度,我局坚持依法、妥善、规范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宜,参照执行上级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标准化、规范化。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切实抓好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县局有关职能部门,并根据县局实际制定了《吴堡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制度》,健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制定和完善了各项台账,为全局信息公开步入规范化打下坚实的基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共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52份,公开率100%,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起,维持原决定5起,受理刑事复议3起,维持原决定2起,1起正在办理,实现了案件网上规范流转率100%和一线执法民警执法记录仪配备数量人均1部的目标,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在去年的基础上全面提升“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信息的公开率,在@吴堡公安官方政务微博、吴堡警讯等平台中组织开展各类微话题,对群众关心关注的事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增强了互动交流的实用性和信息公开的可读性。累计向省厅、市局报送信息480余篇,在各类报刊媒体发表稿件155篇,在传统媒体平台宣传的基础上,大力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吴堡警讯”微信公众平台共发布原创信息350篇,全面宣传了公安工作成果、便民利民举措,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一系列信息公开的渠道,及时向人民群众公示、解读涉及公安的业务工作,方便人民群众。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度规范,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层级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登记、办理、审核、回复、归档等工作环节。县局信访室、各派出所等窗口单位对群众咨询、投诉等归口受理、跟踪督办。共出台了5大类18项便民利民举措,出台了“零门槛”的落户政策,全面取消城区、乡镇落户条件限制,兑现了“最多跑一次”服务承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63 | ||
行政强制 |
5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88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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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与群众、企业需求的契合度还需要再进一步强化,跟群众互动交流的方式和渠道还需进一步完善拓展。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在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化、拓展和提优上下功夫。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和《吴堡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制度规定,深入抓好学习贯彻,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做好各类公开工作。二是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应用实践。探索开展吴堡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健全完善常态化政策解读机制,进一步服务群众、提高效率。三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效能。积极将政务公开工作融入到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进一步规范信息归集,提升信息质量,扩展公开平台,加大公开力度,并做好相关信息获取、办事途径的宣传工作,切实发挥公开工作最大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吴堡县公安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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