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9016092122U/2024-0001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吴堡县审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0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吴堡县东渡景区提升工程决算的审计报告
吴堡县东渡景区提升工程决算的审计报告
时间:2024-04-09
来源:吴堡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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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审计工作安排,吴堡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3月12日,对吴堡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实施的吴堡县东渡景区提升工程决算进行了审计。吴堡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对其提供的工程决算资料(含电子数据)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我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吴堡县东渡景区提升工程,工程地点位于吴堡县东渡景区。该项目于2023年5月19日,经吴政审批发〔2023〕126号文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项目实施方案同意立项。建设内容为拆除旧基层、服务中心装修、智能化卫生间、集装箱船库、电气设备等。经评审后预算造价为3,273,347.70元。该项目由吴堡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与榆林务实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承包实施,合同价为3,268,838.05元。该工程由陕西秦禾建工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自2023年6月12日开工至2023年9月12日完工,并于2023年9月20日通过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认定为合格,现已交付使用。

(二)资金来源及支出情况

1.经审计,吴堡县东渡景区提升工程资金来源由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2023年7月18日申请县财政拨付该工程建设款,经县领导批复同意拨付资金200万元,剩余资金由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申请县财政解决。该工程至审计之日已支付工程款200万元。

(三)项目决算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通过现场测量、计算核实工程量,结合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工程竣工决算书及其他证明性材料的基础上进行的。按照审计方案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步骤,重点对工程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工程造价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

该工程送审决算造价3,267,591.67元,审定造价为3,180,319.48元,核减87,272.19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吴堡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在项目管理中,能较好的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预算、合同签订、验收等手续基本齐全。但也存在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应引起重视并及时予以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计工程价款87,272.19元。

经审计,对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具体核减原因如下:

1.清单项,石材墙面(实际是塑料板),送审综合单价325.73元/㎡,审定综合单价90元/㎡;

2.清单项,智能化卫生间,送审综合单价230000元/项,审定综合单价225000元/项;

3.清单项,智能化管理间,送审综合单价200000元/项,审定综合单价195000元/项;

4.清单项,集装箱船库,送审综合单价550000元/项,审定综合单价537000元/项;

5.清单项,管沟土方,送审综合单价27.08元/m,审定综合单价20元/m;

6.清单项,50m³化粪池,送审综合单价40000元/座,审定综合单价32000元/座;

7.清单项,防护栏杆,送审25.11m,审定0m;

8.清单项,室外太阳伞座、防腐木座登,送审5套,审定0套;

9.清单项,宿舍帐篷,送审5座,审定0座;

10.扣除部分未缴规费,送审基数150090.03元,审减金额37917.49元。

四、审计建议

(一)建设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方式及时与施工企业及相关单位办理工程财务结算,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为借口拖延支付工程款,不得强制要求以国家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二)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提高工程决算的真实性、准确性。


吴堡县审计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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