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90160921141/2025-00085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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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吴堡县政府办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吴政发〔2025〕19号 |
[ 名 称 ] | 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张敏同志任职的通知 |
吴堡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敏同志任职的通知
吴政发〔2025〕19号
各镇人民政府,宋家川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县委吴字〔2025〕18号文件精神,经2025年8月26日吴堡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任命:
张敏同志为吴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挂任期限自2025年7月起,为期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另行通知。
吴堡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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