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90160921141/2025-00061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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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吴堡县政府办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吴政发〔2025〕14号 |
[ 名 称 ] | 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吴堡县国有基准地价的通知 |
吴堡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吴堡县国有基准地价的通知
吴政发〔2025〕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宋家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驻吴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及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发〔2024〕52号)有关要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了吴堡县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更新调整成果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验收。
本基准地价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吴堡县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吴政发〔2024〕6号)同时废止。
附件:吴堡县2024年度城区基准地价表
吴堡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6日
附件:
吴堡县2024年度城区基准地价表 | ||||||
单位:元/平方米(万元/亩) | ||||||
土地 级别 |
土地 区段 |
土地用途 | ||||
商业服 务业用地 |
居住用地 |
工矿用地 |
仓储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用地 | ||
I |
I-1 |
750(50) |
570(38) |
180(12) |
195(13) |
405(27) |
II |
I-1 |
450(30) |
375(25) |
135(9) |
150(10) |
240(16) |
III |
I-1 |
225(15) |
192(12.8) |
120(8) |
135(9) |
135(9) |
基准地价内涵 | ||||||
1.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 | ||||||
2.土地用途:土地用途: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分类依据国家《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标准。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包括城镇居住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工矿用地包括工业用地、采矿用地、盐田;仓储用地包括物流仓储用地、储备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机关团体用地、科研用地、文化用地、教育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具有多种用途的土地应按建筑面积分摊土地面积分别确定土地用途。 | ||||||
3.容积率:商业服务业用地平均容积率为2.0,居住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6,工矿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0,仓储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0。 | ||||||
4.土地开发程度:城区“六通一平”(供水、排水、通电、通燃气、通讯、通路、场地平整)。 | ||||||
5.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为40年,居住用地为70年,工矿用地为50年,仓储用地为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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