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90160921141/2024-00382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吴堡县政府办 | [ 发文日期 ] | 2024-04-03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吴政办函〔2024〕11号 |
[ 名 称 ] | 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吴堡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
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吴堡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吴政办函〔2024〕11号
各镇人民政府,宋家川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驻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树立和强化“管行业就要管生活垃圾分类”的理念,遵循“行业管理、归口管理”原则,充分发挥全县公共机构和所属行业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对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陈耀忠 县政府县长
副 组 长: 贺若玉 县委常委、副县长
执行副组长:贾利斌 县政府办主任
樊 荣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霍欢耀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霍喜龙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冯卫兵 县总工会副主席
李保龙 团县委书记
王晓庆 县妇联主席
王小康 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局长
于艳飞 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高利斌 县工业商贸局局长
王海容 县民政局局长
宋锦宏 县司法局局长
薛应军 县财政局局长
李 骥 县人社局局长
薛 鹏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贾建永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彦龙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薛润平 县水利局局长
郝根喜 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局长
张艳军 县卫健局局长
李秀兵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宋锦峰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张勇飞 县供销社主任
张 东 县税务局局长
赵志祥 县邮政局局长
张 炜 县电力局局长
刘建强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白建伟 县公安局副局长
薛慧明 宋家川街道办主任
张彦霞 寇家塬镇镇长
弓宏伟 辛家沟镇镇长
宋海波 郭家沟镇镇长
郭永兵 岔上镇镇长
李梦醒 张家山镇镇长
宋慧峰 县环境卫生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樊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宋慧峰同志兼任,承担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推进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县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协调调度、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就全县新建商业开发项目及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提出建议意见。统筹全县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
(二)县级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县委组织部负责号召全县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做好示范带头作用,践行源头减量。负责督促、指导各部门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内容。
2.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各类媒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指导各类媒体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做好志愿者的组织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级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小区等评选考核项目。
3.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配套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和市级补助资金;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相关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转报等工作;制定并出台垃圾分类处理收费等相关标准。
4.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建立中小学生垃圾分类志愿者团队,定期举办垃圾分类志愿活动,开设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课和社会实践课,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
5.县工业商贸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标准、行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两网融合”;制定生活垃圾可回收指导目录。
6.县公安局负责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的道路安全管理和相关车辆挂牌的协调保障工作。
7.县司法局负责指导起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行政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8.县财政局负责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运行经费,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检查考核等相关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9.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的用地保障和建筑设施规划等工作。
10.县住建局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负责起草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居民小区、物业公司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将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情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11.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汽车客运站和公交场站做好垃圾分类宣传、设施设置工作。
12.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负责监督文化场馆管理使用单位做好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和宣传等工作,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及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采取各种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负责利用景区介绍等各种宣传媒介、场所和时机对工作人员及游客进行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导游在城市公共场所对游客进行生活垃圾不落地的劝导、监督。
13.县卫健局负责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与监督管理等工作。
1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商铺、超市等各类市场垃圾分类的监督管理工作。
15.县总工会、团县委、妇联负责组织各级工会、妇女、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志愿活动。
16.县供销社负责管理和运营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相配套的可回收垃圾分拣中转站和分拣中心,督促供销系统现有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发挥骨干龙头企业作用,积极开展网点建设。建立可回收垃圾回收利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预约回收服务以及可回收垃圾物目录、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17.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有害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管理规范,并负责有害生活垃圾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监管工作。
18.县环境卫生所负责推进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考核评估标准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各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各单位和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大环节的工作以及本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
19.各镇办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根据全县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相关配套经费;落实居民小区、各类单位(村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村、社区);定期对各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同时,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协调各项工作。
(一)组成人员
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副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联络工作。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每月召开一次,根据议题情况邀请相关单位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可适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按规定程序报请县委、县政府审定。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推动本行业领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动研究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制定和印发本区域及行业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计划,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台账;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