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9MB2900432B/2021-0015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吴堡县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1-07-1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吴堡县水利局工作职能
吴堡县水利局工作职能
时间:2021-07-19
来源:吴堡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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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审核水利、水保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河流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划制订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督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省、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主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协调管理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供水工作。

(三)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实施方法,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流湖库、取用水户的水量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

(六)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管理监督全县重要河流、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和跨县区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七)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有关政策,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监督和监测预报工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负责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

(八)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县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城市、镇供水水源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九)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参与河道采砂管理及河道采砂联合执法。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承担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处理镇街道办、流域及部门之间的水事纠纷,管理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管。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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