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9016092149K/2021-00032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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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吴堡县司法局 | [ 发文日期 ] | 2021-08-17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公证处 |
副主任:王波
办公电话:0912-6522727
办公地址:三星小区二期四单元四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5月1日至6月30日、9月1日至9月30日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工作职责
(一)依据《公证法》办理公证事项,出具公证证明;
(二)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
(三)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
(五)普及法律知识,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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