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9016092018P/2021-00074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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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吴堡县交通局 | [ 发文日期 ] | 2021-08-03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工作职能 |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负责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及城市客运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物流业发展规划的拟订,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城市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客货运输、汽车技术检测与维修、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负责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
(四)承担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信导航、救助打捞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舶代理、航道疏浚的行业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县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管理权限负责收费公路的运营管理,筹措交通建设资金并监督使用。
(六)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全县水路交通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和防止船舶污染、通讯导航、求助打捞工作;实施船舶代理、航道疏浚、码头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涉外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联系国家邮政局驻吴机构。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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