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9MB2991178X/2021-0003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吴堡县工业商贸局 [ 发文日期 ] 2021-08-0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工业商贸局主要职责
工业商贸局主要职责
时间:2021-08-02
来源:吴堡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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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出全县工业、商业和信息化及国内外贸易与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商业和信息化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商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提升信息化水平。

(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工业、商业和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境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全县工、商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

(三)贯彻执行有关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县域工业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负责在发展运行中的分析、监测工作,协调解决发展中有关资金、电力、水、土地、人才等生产要素供需的问题;负责全县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企业自主创新、开展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推广、品牌及人才队伍的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和融资担保机制的建立,指导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催生小企业,依法维护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负责指导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和经济发展实际,负责全县工业领域产业发展的管理工作含机械装备制造业、轻工、食品、医药、建材、电力、手工、工艺美术等;负责民爆企业的规划、布局、申报、审核及生产方面的管理工作。

(五)拟定全县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县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及城乡商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流通企业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六)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商业经济运行及供求状况的发展态势,负责商品流通行业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商业和信息化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制定市场应急预案,促进城乡市场建设;负责工业、商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的有关工作。

(七)贯彻落实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负责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工作:包括直销与特许经营管理、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袋有偿使用管理;负责成品油市场、燃气市场、典当业、租赁业、美容美发业、洗染业、饮食服务业、室内装饰、旧货流通、可再生资源利用、旧机动车交易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酒类流通等特殊行业和重要商品的管理;负责全县现代服务业物流业工作。

(八)执行中央、省、市、县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政策,组织落实中央、省、市、县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大宗进出口商品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九)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中央、省、市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

(十)贯彻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有关中央、省、市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加工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引导企业对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工业、商业和信息产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工业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

(十二)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基础建设,管理政府财政投资的信息化项目,推动数据资源交换和共享;指导全县信息化产业发展,促进工业、商业和信息化深度融合;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承担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信用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工业、商业、信息产业招投标工作的政策规定,拟订全县工业、商业和信息产业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招投标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执法及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管理平台建设,推动工业、商业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全县工业、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牵头组织协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加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按照中央、省、市规定的权限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盐业管理的法规、政策,拟定全县盐业管理政策和办法;负责全县食盐年度分配、调拨、销售等指令性计划和食盐储备计划的管理以及宏观调控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在我县盐业开发项目的论证和报批工作;指导全县开展食盐管理工作,规范盐业经营单位食盐专营行为。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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