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9MB2901937E/2021-00066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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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吴堡县公安局 | [ 发文日期 ] | 2021-08-03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吴堡县公安局工作职责 |
吴堡县公安局是主管县公安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在县委、县政府和榆林市公安局的领导下,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维护社会稳定;
(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四)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配合司法部门,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告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一)配合县网信部门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二)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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