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9MB29136047/2025-00011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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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吴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吴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 |
现将涉及我县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吴堡县三星惠民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芝麻酥
(一)抽检基本情况。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经营的芝麻酥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柠檬黄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该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芝麻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其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查证,该店是向供货商购买,只销售不生产,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案发后,该店积极配合案件调查,按照要求进行了自查整改,主动与供货商沟通,要求其所供货品质量安全可靠,来源合法合规,杜绝出现不合格食品情况。我局对该店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已整改。
二、吴堡县百草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百草饮用纯净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生产经营的百草饮用纯净水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该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百草饮用纯净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查证,不合格原因是水桶清洗消毒不到位造成的。案发后,该公司积极配合案件调查,按照要求进行了自查整改,排除了整个生产过程的清洗消毒隐患,重点加强了水桶清洗消毒。我局已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已整改。
吴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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