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9MB29136047/2025-00003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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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吴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吴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抽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 |
现将涉及市局抽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吴堡县李利青鲜肉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辣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市局对该店经营的辣椒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该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查证,该店负责人不知道辣椒不符合安全标准。案发后,该店积极配合案件调查,按照要求进行了全面自查整改,规范了经营管理,严格落实了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我局已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现已整改。
二、吴堡县杨爱芹火锅面食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辣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市局对该店经营的辣椒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该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查证,该店负责人不知道辣椒不符合安全标准。案发后,该店积极配合案件调查,按照要求进行了全面自查整改,规范了经营管理,严格落实了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我局已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现已整改。
三、吴堡县马三果蔬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辣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市局对该店经营的辣椒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该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查证,该店负责人不知道辣椒不符合安全标准。案发后,该店积极配合案件调查,按照要求进行了全面自查整改,规范了经营管理,严格落实了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我局已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现已整改。
吴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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