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90160921141/2025-00041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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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吴堡县政府办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吴政任字〔2025〕9号 |
[ 名 称 ] | 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宋慧峰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
吴堡县人民政府
关于宋慧峰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吴政任字〔2025〕9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宋慧峰等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综合考核合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吴组干任〔2025〕21号文件精神,经2025年5月16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宋慧峰同志为县环境卫生所所长;
薛锦霞同志为县市政设施维护所(县城市建设监察队)副所长(副队长)。
任职时间自2024年1月起算。
吴堡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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