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90160921141/2025-0003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吴堡县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县政府召开第三次常务会议
县政府召开第三次常务会议
时间:2025-04-23
来源:吴堡县
分享:


4月18日上午,陈耀忠同志主持召开2025年第3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就有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和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吴堡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特别是要结合我县当前发展实际,加快完善县域工业体系,抓好园区建设,大力发展小型加工制造业、农特产品加工和文旅产业。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切实保护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同时,要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坚定不移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传达了省森防办关于宝鸡市扶风县森林火情复燃情况的通报和全市防溺水紧急调度会议精神;研究讨论《关于开展2025年全县安全隐患大排查的工作方案》《吴堡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吴堡县2025年防汛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全县防溺水工作。会议确定:(一)原则同意县应急局提出的《关于开展2025年全县安全隐患大排查的工作方案》《吴堡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吴堡县2025年防汛工作实施方案》,由县应急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二)各镇办、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全力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屏障,多措并举推进森林防火工作,全力守护县域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全面启动2025年防汛和防溺水工作,各镇办、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及“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制定防溺水工作责任清单,完善河道、淤地坝、水塘、水窖、积水坑、游泳池等水域常态化巡查机制,加强隐患排查和信息报送,全面做好辖区内、行业领域内防溺水工作。要紧盯重点,加强黄河沿岸巡查,加强各下河路口管控,必要时可临时封闭,在县城河道及其他重点水域配备救援设施,设置警示标志标识,根据实际加装必要的防护网(栏),有效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发生。(四)各镇办、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组织半专业或聘请专业力量进行安全排查,真正做到会查问题、能查问题、能解决问题,切实将安全风险降到最低。同时,要抓好问题整改,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等。县安委办要加强督导检查,协同联动各行业部门适时到各镇办、各村组、各行业领域开展督导检查,将检查情况报送县委、县政府。同时要强化问责,对安全防范不实、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要在县安委会上表态发言。

会议研究讨论了《建立县级领导包抓联系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机制》相关事宜。会议确定:(一)原则同意县发改局提出的《建立县级领导包抓联系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机制》,由县发改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二)各部门要对照任务分工,逐条逐项认真研究新办法、新机制、新模式,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同时要加强与上级行业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更多支持;各分管副县长要坚持定期调度,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研究讨论了《吴堡县县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考核及负责人薪酬待遇管理办法》相关事宜。会议确定:(一)原则同意县财政局提出的《吴堡县县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吴堡县县属国有企业考核办法》《吴堡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待遇管理办法》,由县财政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宝山同志审核把关后,以县政府办文件印发执行。(二)县人社局、国资办要加强对县属国有企业的日常监督和人员管理考核,确保各项制度和要求在县属国有企业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县审计局每年要严格对县属国有企业进行审计,同时将审计结果报县政府,切实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研究讨论了《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室组地”联动协同监督任务分解》相关事宜。会议确定:(一)原则同意县政府办提出的《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室组地”联动协同监督任务分解》,由县政府办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再次征求各部门意见后,以县政府文件印发执行。(二)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任务清单,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推进,确保清单内的各项工作高效推进、按期完成。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吴堡县环保保温新材料产业项目合作合同》相关事宜。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县招商服务中心提出的《吴堡县环保保温新材料产业项目合作合同》,由县产业园区管委会、招商服务中心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对项目合同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经县委常委、副县长张剑同志审核把关后,由产业园区管委会与广东梦优梦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招商合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图解链接:县政府召开第三次常务会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