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90160921141/2023-06899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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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吴堡县政府办 | [ 发文日期 ] | 2023-10-30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县政府召开第十次常务会议 |
10月18日下午,陈耀忠同志主持召开2023年第1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就有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会议指出,要准确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当前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吴堡的实际结合起来,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笃信笃行,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见效。会议强调,各镇办、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的要求,结合我县产业优势、资源优势,全面推进我县特色产业发展,助力群众增产增收。同时,要高质量开展好主题教育,以钉钉子精神抓好理论学习、调查研究、问题整改,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吴堡落地生根。
会议研究了《吴堡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相关事宜。会议指出,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是全面提升应对重大动物疫情防控能力,维护畜牧业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快速反应机制,能够及时有效预防控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各镇办、各部门要切实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对畜牧业及公共卫生造成的危害,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吴堡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办文件印发。
会议传达学习了《榆林市安全生产“月必查”制度》、《监督检查市、县级人民政府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重要事项清单》和市安委会《关于做好重大活动报备和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听取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会议指出,安全生产工作是高质量发展的红线、底线、生命线,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容不得丝毫马虎、出不得半点纰漏。各部门要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高度的警惕性,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站在对党和人民极端负责的高度,不折不扣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筑牢安全生产坚固防线。会议确定:(一)要严格落实榆林市安全生产“月必查”制度,县政府主要领导每月根据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对高风险点进行实地检查。各副县长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亲自带队实地检查一次。(二)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油气开采领域的安全监管责任,县油气办负责油气开采领域的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榆能澳睿煤层气公司撬装站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从业人员资格审核情况,以及法人、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考核情况,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三)重大活动必须明确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主办、承办单位要对其主办承办的重大活动安全负责,主办者或承办者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报行业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由县公安局负责,做好重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审核重大活动安全条件,依法实施安全许可,同时要制定重大活动安全监督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指导活动主办者周密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四)县林草办、各镇办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监测预警、火源管控,严格值班值守,前置灭火抢险队伍,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火情。消防队要持续加大对商场、宾馆、饭店、高层建筑等重点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县农业农村局、各镇办要逐户排查农户一氧化碳报警器安装使用情况,确保群众安全过冬。县住建局要加大对建筑工地的检查力度,严防因赶工期、抢进度引发安全事故。县交警队要加大农用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未佩戴头盔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检查力度,同时做好宣传劝导工作,确保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会议研究了《2022年财政决算报告》相关事宜。会议确定:原则同意《2022年财政决算报告》,县财政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并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由县政府办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相关事宜。会议确定:(一)原则同意《关于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县审计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并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由县政府办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二)各有关部门要自觉承担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相关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按照要求,一项一项盯紧抓实,一件一件对账销号。审计局要强化审计监督,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完成,真正达到以整改促落实、以整改促行动、以整改促提升的目的。
会议还研究了县游泳馆运营和资产移交相关事项。会议确定:(一)原则同意将县游泳馆资产移交至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在未确定第三方公司运营之前,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可将游泳馆交由千年石城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县游泳馆不动产由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登记保管,其他动产由千年石城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登记经营管理。(二)县教体局要履行安全监管责任;运营单位要履行运营主体责任,包括设施安全、设备维修保养、从业人员资质审查和运营安全等,同时要积极开拓市场,尽量增加收益。(三)游泳馆设施设备维护、水费及“一场两馆”燃气费(包括冬季取暖)由运营单位负责;体育场、体育馆设备维护和自用水费由县体育中心负责。(四)县游泳馆运营一年后,由县政府根据运营实际情况,确定经营方向和补贴标准。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图解链接:县政府召开第十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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