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9MB2965092D/2025-00353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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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吴政审批发〔2025〕376号 |
[ 名 称 ] | 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吴堡县(于家沟、贾家山、深砭墕、寺沟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
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吴堡县(于家沟、贾家山、深砭墕、寺沟村)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吴政审批发〔2025〕376号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吴堡分局:
你局报来《关于吴堡县(于家沟、贾家山、深砭墕、寺沟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申请》(吴政环字〔2025〕3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吴堡县(于家沟、贾家山、深砭墕、寺沟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吴政审批发〔2025〕277号)、《关于吴堡县(于家沟、贾家山、深砭墕、寺沟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吴政审批发〔2025〕318号)等文件,以及各项前期工作准备情况,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所报招标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吴堡县张家山镇寺沟村;辛家沟镇贾家山村、深砭墕村;郭家沟镇于家沟村。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粪污发酵设施171座,新建污水管道4196.5米,配套污水检查井34座。具体内容为郭家沟镇于家沟村:10m³粪污发酵设施36座,40m³粪污发酵设施1座,配套DN110管网675m,DN225管网319m;辛家沟镇贾家山村:10m³粪污发酵设施43座,40m³粪污发酵设施2座,配套DN110管网900m,DN225管网636.5m;辛家沟镇深砭墕村:10m³粪污发酵设施 24座,15m³粪污发酵设施1座,配套DN110管网375m;张家山镇寺沟村:10m³粪污发酵设施62座,30m³粪污发酵设施2座,配套DN110管网1050m,DN225管网241m。概算总投资为622.95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市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法人
项目建设单位为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吴堡分局,法定代表人为张飞。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
(一)标段划分: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吴堡县(于家沟、贾家山、深砭墕、寺沟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吴堡县(于家沟、贾家山、深砭墕、寺沟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内容为准。经县财政部门审定最高投标限价为4971865.06元。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五、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承担。
六、招标公告发布
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日期不得少于5日。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资格审查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人员且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的编制
由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文件的发出至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法定时间。
九、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可采用信用承诺代替投标保证金。
十、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人数为5人(含5人)以上奇数,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十一、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十二、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按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依法监督。
本批复从发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此复。
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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