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9MB2900643T/2024-00129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吴堡县人社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关于退还吴堡县政府办公楼4号楼维修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
根据《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榆政人社发〔2022〕52号)的规定,吴堡县政府办公楼4号楼维修工程项目现已竣工验收完毕。建设单位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施工总承包陕西赫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吴堡分公司,现施工总承包陕西赫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吴堡分公司向吴堡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申请退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间,若建设单位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施工总承陕西赫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吴堡分公司在施工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凡在该工地的农民工有未领到工资的,请到吴堡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或投诉。公示期间没有举报或投诉,将视为无拖欠,吴堡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依法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利息以银行结算为准。
公示期限:2024年7月2日—2024年8月2日
联系电话: 0912-6523028
联系单位:吴堡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单位地址:吴堡县宋家川镇新建街155号政府二楼209室
吴堡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24年7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