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9016091920U/2022-00042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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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吴堡县住建局 | [ 发文日期 ] | 2022-09-19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购房提示 |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者:
2022年城区有6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为了规范我县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加强对我县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和保障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能进行房屋出售。所出售的房屋需经过网签备案及预售资金监管。未网签备案的合同一律无效,不得申请公积金及银行贷款。各开发企业不得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条件下私自出售房屋,收取购房人的购房款。凡在我县区域内发现有违反以上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章第三十六条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后期我局将根据预售许可证公布区域内房地产项目总套数、单套面积单价,根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管理公布所售房源及剩余房源数量。
举报电话0912-6510663、0912-6521512。
吴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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