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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 吴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严禁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提醒告诫函 |
广大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
为全面维护我县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营造安全放心的农村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现就严禁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强化法治意识,筑牢合规经营根基
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深刻认识到法律是经营活动的底线和红线。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等相关证照,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全流程合法合规。
二、压实主体责任,构建质量安全体系
(一)食品生产者要建立健全从原辅材料采购到产品出厂的全链条质量管控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障,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二)食品销售者要建立并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仔细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文件。对所售食品的来源、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同时,加强对食品储存条件的管理,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临近保质期和变质食品,防止问题食品流入市场。
三、严守质量底线,杜绝假冒伪劣行为
(一)严禁生产或销售过期、变质、掺假、掺杂的食品,杜绝伪造产地、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行为,不做任何损害消费者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不得生产或销售无标签标识、标签标识不规范以及虚假标注标签的食品。确保标签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清晰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地址等关键信息,不误导、不欺骗消费者。
(三)严禁生产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食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侵权行为。
四、深化自查自纠,主动防范风险隐患
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将自查自纠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定期对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过程、产品质量等方面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及时整改消除风险隐患,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五、凝聚监督合力,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食品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同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之间相互监督,共同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六、严格执法监管,保持高压震慑态势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始终保持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食品生产经营者深刻认识到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执行本提醒告诫函的各项要求,共同维护农村食品市场的良好秩序和广大农村群众合法权益!
特此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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