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9MB29136047/2024-0003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吴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吴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抽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
吴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抽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
时间:2024-10-08
来源:吴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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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涉及我县县抽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吴堡县于炳香田野蔬菜批发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县局对该店经营的生姜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该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查证,该店负责人不知道生姜不符合安全标准。案发后,该店积极配合案件调查,按照要求进行了全面自查整改,规范了经营管理,严格落实了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我局已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现已整改。

二、吴堡县虎雄水果蔬菜批发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县局对该店经营的生姜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该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查证,该店负责人不知道生姜不符合安全标准。案发后,该店积极配合案件调查,按照要求进行了全面自查整改,规范了经营管理,严格落实了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我局已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现已整改。


吴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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