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9MB2900643T/2025-00031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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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吴堡县人社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吴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2025年第一批就业见习单位和就业见习岗位工作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榆林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榆政人社发〔2021〕446号)、《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榆林市202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榆政人社发〔2025〕26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征集就业见习单位及就业见习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以下简称见习),是指见习人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在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进行一定期限的实践锻练,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的就业促进活动。
见习人员范围为吴堡县户籍16至24岁失业青年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
见习工作坚持个人自愿、政府扶持、社会共同参与原则。见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不建立劳动关系。
二、见习单位的申报与认定
(一)申报条件
本县域内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各级国家机关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可申报开展见习工作,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自愿开展见习工作,遵守《榆林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2.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拥有健全的法定成立手续且正常运营,国家机关能够自主决定接收人员见习并具有独立财务;
3.有完善的见习管理制度、见习工作计划,配备专业的见习指导老师,安排专人负责见习工作;
4.能够提供适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
5.能够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6.能够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垫支见习生活补贴,及时统计报送见习数据;
7.符合见习工作的其他规定。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1.申报程序:符合见习单位申报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吴堡县人事信息服务中心(吴堡县政府二楼208);符合见习单位申报条件的企业单位报送至吴堡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吴堡县政府4号楼504)。
(1)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法定注册登记资质证照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榆林市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附件1);
(3)榆林市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附件2);
(4)榆林市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附件3);
(5)吴堡县就业见习工作承诺书(附件4);
2.申报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6月17日
(三)审核认定
经人社部门材料审核、实地考察,对拟认定为就业见习单位的,在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系统发布见习岗位信息。
三、征集见习岗位
1.以往认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吴堡县人事信息服务中心(吴堡县政府二楼208);企业单位报送至吴堡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吴堡县政府4号楼504)。
(1)榆林市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附件2);
(2)榆林市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附件3);
(3)吴堡县就业见习工作承诺书(附件4);
2.申报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6月17日
四、其他事项
(一)见习补贴标准
1.经确认、备案的见习人员按规定参加见习,可享受政府给予的见习补贴,每人每月1700元,见习单位要用单位对公账户为见习人员按月全额垫付见习生活补助;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月30元,由县人事信息服务中心统一在见习上岗前办理;
3.见习补贴按自然月份计算。见习人员按规定正常出勤的,当月见习补贴按规定月标准计算;月出勤时间10至15个工作日的,当月见习补贴按规定月标准的50%计算;月出勤时间不满10个工作日的,当月不享受见习补贴。
4.对接收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见习单位,按照满足条件人数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
(二)见习补贴申请与拨付
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将见习人员考勤表、单位支付见习补贴的银行回执单、见习补贴资金申请报人社部门复核,经审核通过并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期满后,将政府补贴部分全额拨至见习单位。
(三)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申请
见习单位接收见习人员见习且本年度留用率达到50%以上, 并与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留用人数对见习单位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追加发放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
申请材料包括:见习留用人员花名册、见习留用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
(四)相关要求
各用人单位要提高认识,不断加强对就业见习政策的学习,积极承担青年就业促进工作社会责任,大力开发见习岗位,按时按要求上报相关资料,确保就业见习工作顺利开展。
对虚报、谎报见习人员数量及见习周期,骗取、套取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见习单位资格,追回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如政策调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吴堡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912-6518993
吴堡县人事信息服务中心0912-6510527
附件1:榆林市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附件2:榆林市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
附件3:榆林市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
附件4:吴堡县就业见习工作承诺书
吴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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