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9MB2900432B/2020-00116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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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吴堡县水利局 | [ 发文日期 ] | 2020-07-21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吴堡县水利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审核水利、水保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河流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划制订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督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省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 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主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协调管理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供水工作。
3.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实施方法,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流湖库、取用水户的水量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
6.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管理监督全县重要河流、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和跨县区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7.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有关政策,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监督和监测预报工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负责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
8.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县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城市、镇供水水源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9.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参与河道采砂管理及河道采砂联合执法。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承担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处理镇(街道办)、流域及部门之间的水事纠纷,管理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管。
11.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
12. 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13.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4. 职能转变:
(1)划出职责
将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入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和渔业生产管理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
将水旱灾害防治、防汛抗旱职责划入应急管理局。
(2)划出的审批事项
将水利局承担的行政许可18项、审核转报1项、审核备案13项划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划出后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
(二)机构设置 吴堡县水利局内设机构 4个
1.吴堡县水资源保护中心职责:
(1)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工作,协调部门之间、行业之间的用水矛盾,优化合理配置水资源。
(2)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整治保护,督促公共供水单位进行水质化验,防止水源污染,确保居民饮水安全。
(3)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下达行业和有关单位年度用水计划。
(4)保护地下水资源,搞好全县节约用水工作。
(5)负责全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和日常事务
(6)负责核查用水单位用水量,配合税务部门征收水资源税。
2.吴堡县水土保持工作站职责:
(1)负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2)负责全县水土保持整体规划及区划、开发治理、水土流失防治工作,配合做好黄河流域的综合规划、治理工作。
(3)协助各项水保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工作。
3.吴堡县水旱灾害防治中心职责:
(1)负责全县山洪灾害的预防与治理,做好水利系统水灾旱灾统计、汛情旱情分析,提出防汛抗旱意见和建议,为局防汛抗旱决策提供依据;
(2)负责水利系统防汛抗旱日常事务,做好山洪灾害、河流沟道各种预警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3)开展汛前和汛期山洪灾害、河流沟道、水利设施防汛隐患排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组织或配合县水利局做好河流沟道水毁工程的修复与建设;
(4)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与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县防汛办密切联系,各种防汛抗旱信息上传下达及时、真实;
(5)编制和修订水利系统防汛抗旱预案,配合水利局组织和开展各项防汛抗旱工作;
(6)负责全县水土保持检查工作,对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建设项目进行事前、事后监督检查并依法督促建设单位向县财政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7)完成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吴堡县水电工作队职责:
(1)负责全县范围内水利发展的近期、中期、长期规划;
(2)负责全县范围内各项水利工程包括人饮工程、灌溉工程、防洪工程、排涝工程、小型水电工程等单项工程的勘测设计、可研论证、项目申报、组织实施、验收评估等工作。
(3)配合上级业务部门搞好黄河水利开发利用的相关工作以及跨省、跨县重大水利项目的项目业务。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计划实施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二)计划实施2020年黄土高原地区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
(三)计划完成2020年沿黄生态文明示范园川口项目的前期工作。
(四)计划完成2020年统汇川山洪沟治理工程。
(五)做好2020年部门包村的帮扶工作。
(六)开展好水利领域扫黑除恶工作。
(七)扎实搞好河道管理、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
(八) 完成好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5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变动情况 |
1 |
吴堡县水利局(机关) |
|
2 |
吴堡县水资源保护中心 |
|
3 |
吴堡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
|
4 |
吴堡县水旱灾害防治中心 |
|
5 |
吴堡县水电工作队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我系统截止2019年底预算编制人数76人,实有人数 78 人。其中:吴堡县水利局编制人数7人,实有人数8人;吴堡县水电工作队编制15人,实有人数15人;吴堡县水土保持工作站编制数20人,实有人数19人;吴堡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编制数10人,实有人数9人;吴堡县水旱灾害防治中心编制数11人,实有人数13人;吴堡县水资源保护中心编制数13人,实有人数14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2514.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14.2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无无其他收入,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183.69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级资金加大投资,尤其是河湖划界工作量的加大和吴堡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排查问题整改工程费用的加大;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2514.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514.2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无其他收入,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183.69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级资金加大投资,尤其是河湖划界工作量的加大和吴堡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排查问题整改工程费用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2514.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14.2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无其他收入,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183.67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级资金加大投资,尤其是河湖划界工作量的加大和吴堡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排查问题整改工程费用的增加。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2514.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514.2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无其他收入,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183.67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级资金加大投资,尤其是河湖划界工作量的加大和吴堡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排查问题整改工程费用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514.21万元,较上年增加1183.67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级资金加大投资,尤其是河湖划界工作量的加大和吴堡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排查问题整改工程费用的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4.21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130301)838.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15.94万元,较上年减少272.88万元,公用经费22.98万元,较上年减少17.44万元,原因是吴堡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并入吴堡县应急管理局,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均减少;
(2)水利工程建设(2130305)1293.61万元,较上年增加1092.31万元,原因是县级资金加大投资,尤其是河湖划界工作量的加大和吴堡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排查问题整改工程费用的加大;
(3)其他水利支出(2130399)381.68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4.2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801.36万元,人员经费支出801.36万元,较上年增加57.74万元,原因是根据相关政策,执行工资提标和正常晋档;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404.6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2.98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81.68万元,较上年增加364.24万元,原因是财政云设备采购、扶贫专项费用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4.58万元,较上年减少330.62万元,原因是水利工程公司改制经费43.2万和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改制养老统筹费302万本年度没有。
资本性支出1293.61万元,较上年增加892.31元万,原因是县级资金加大投资,尤其是河湖划界工作量的加大和吴堡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排查问题整改工程费用的增加。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4.21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801.36万元,较上年增加57.74万元,原因是根据相关政策,执行工资提标和正常晋档;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404.66万元,较上年增加364.24万元,原因是财政云设备采购、扶贫专项费用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14.58万元,较上年减少330.62万元,原因是水利工程公司改制经费43.2万和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改制养老统筹费302万本年度没有。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1293.61万元,较上年增加1092.31万元,原因是县级资金加大投资,尤其是河湖划界工作量的加大和吴堡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排查问题整改工程费用的加大。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度为0.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1万元,原因是单位业务工作量减少。
(二)无培训费支出。
(三)无政府采购经费。
(四)无公务接待费。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14.21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部门公用经费,包括下属事业单位,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2.98万元,上年度安排40.42万,较上年减少17.44万元,主要原因是吴堡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已并入吴堡县应急管理局。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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