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9MB2900598R/2018-0001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吴堡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8-10-2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吴堡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吴堡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8-10-23
来源:吴堡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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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指导全县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全县村委会的选举。

(二)、主管全县拥军优属,褒扬革命烈士,评残烈属抚恤优待工作;承办县拥军优属、拥军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军人无军籍退休职工、军队遗属的接收安置工作。

(三)、指导全县农村救灾工作,掌握灾情,指导生产自救,接收发放救灾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使用情况,以及贫困乡、村的扶贫脱困工作。管理全县城乡社会救济,负责城乡困难户临时救济、定期救济、城乡低保工作和农村“五保户”的五保供养以及其他特殊对象的救济。

(四)、研究制订和组织社区服务工作;研究制订社会福利生产扶持保护政策及生产发展规划,对社会福利生产进行指导和宏观管理,负责全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

(五)、承担全县社团的审批登记管理,指导各乡镇社团登记管理和行政复议工作。

(六)、主管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七)、推行殡葬改革,指导全县殡葬事业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财务、统计、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九)、负责申报全县乡镇的区域划分,乡镇设立、撤销、驻地迁移等具体工作;负责乡镇之间和邻县界线的勘查和边界纠纷的调处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承办村、街道地名命名、更名的申报和审核工作,整理、更新地名资料

(十)、负责全县老龄工作的指导、管理和服务。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继续开展各项常规业务工作的同时,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城乡低保工作。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实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实现低保与临时救助相结合的救助体制;做好农村低保与精准扶贫衔接工作。

(二)、五保和孤儿供养工作。提高五保和孤儿供养标准,严格农村五保户和孤儿的审核审查,做到不漏保、不错保和不乱保。

(三)、救灾救济工作。重新修订县、乡、村三级救灾应急预案;加强对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救灾款物严格按程序及时、公平、公正发放。

(四)、启动社会救助工程,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积极做好弱势群体就医、上学、养老等方面的救助工作,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全面提高救助水平。

(五)、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规范优抚资金管理,及时足额下达定期定量补助;建立健全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全面贯彻新的《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确保改革后城乡退役士兵经济待遇不降低;完成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及“八一”和“春节”的两次驻军慰问活动和双拥共建工作;做好烈士陵园的管理及维护工作,完成好9月30日全县烈士公祭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六)、基层政权建设。完成两所“六个一”工程建设任务。继续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七)、认真完成好进驻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

(八)、婚姻登记合格率做到100%;完成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保健费的申报、审核、发放工作。

(九)、完成部门包镇、包村任务。

三、部门及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吴堡县民政局包括局机关及4个下属事业单位,具体下属单位如下:

吴堡县民政局系统2017年度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主要职责

1

吴堡县民政局

行政

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地名区划

2

吴堡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事业

全县老龄工作的指导、管理和服务

3

吴堡县中心敬老院

事业

五保老人的衣、食、住等

4

吴堡县婚姻登记处

事业

主管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5

吴堡县城市低保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

事业

城市低保及城市居民的救济工作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吴堡县民政局总编制34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28人;实有人员33人,其中行政5人,事业28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收入总计8347.76万元,比上年增加2497.86万元,增长42.69%,主要原因是扶贫资金增加,优抚提补等。

(2)2017年支出总计8347.76万元,比上年增加2497.86万元,增长42.69%,主要原因是扶贫资金增加,优抚提补等。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2017年收入总计8347.76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8347.7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增加2497.86万元,增长42.69%,主要原因扶贫资金增加,优抚提补,调资等。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2017年支出总计8347.7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8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4.58%,比上年增加100万元,增加35.46%,主要原因是干部调资、业务增加等。其中:人员经费375万元,占总支出的4.49%,比上年增加100万元,增加36.36%,主要原因是干部调资等。日常公用经费7万元,占总支出的0.08%,与上年无增减。

(2)项目支出7965.76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专项业务支出。用于死完优抚、伤残优抚、在乡复员、退伍家人生活救助、老年福利、其他社会保障支出、低保、五保、医疗救助支出。

(3)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

科目编码20802,科目名称: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金额1982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600万元,行政运行3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5万元,公用经费7万元;科目编码20808,科目名称:抚恤,支出金额849万元;科目编码20810,科目名称:社会福利,支出金额614万元;科目编码20899,科目名称:其他社会保障支出,支出金额4902.76万元。

(4)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

科目编码301,科目名称:工资福利支出,支出金额340万元;科目编码302,科目名称: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金额7万元;科目编码303,科目名称: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金额35万元,用于干部退休费支出。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347.76万元,比上年增加2497.86万元,增长42.69%,主要原因是扶贫资金增加,优抚提补等。

(2)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347.76万元,比上年增加2497.86万元,增长42.96%,主要原因是扶贫资金增加,优抚提补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1)基本支出38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37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万元;项目支出7965.76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专项业务支出。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科目编码20802,科目名称: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金额1982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600万元,行政运行3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5万元,公用经费7万元;科目编码20808,科目名称:抚恤,支出金额849万元;科目编码20810,科目名称:社会福利,支出金额614万元;科目编码20899,科目名称:其他社会保障支出,支出金额4902.76万元。

(3)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科目编码301,科目名称:工资福利支出,支出金额340万元;科目编码302,科目名称: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金额7万元;科目编码303,科目名称: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金额35万元,用于干部退休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5万元,公用经费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吴堡县民政局“三公”经费支出为零,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及单位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控制业务接待费开支,公务接待费减少。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无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辆救灾公用车,主要用于机关保留的一辆救灾公用车辆的运行。

(3)无公务接待情况。

2、2017年度吴堡县民政局系统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会议费支出。

3、2017年度吴堡县民政局系统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培训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七、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3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42.86%;全额事业单位4户,合计4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57.14%。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无增减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购置情况

2017年末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账面有车辆1辆,实际只运行车辆1辆,其他下属单位账面无车辆,实际只运行车辆1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吴堡县民政局2017年决算公开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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