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公示

  • 发布日期: 2025-06-18 09:57:13
  • 来源: 吴堡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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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文件要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护企业权益,现就吴堡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公示如下:

吴堡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序号 执法事项名称 执法类别 执法依据 责任机构 责任人员
1 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定点医药机构等医疗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四条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吴堡县医疗保障局 李骥
吴堡县医疗保障局委托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委托的执法主体1:吴堡县医疗保障局
序号 委托的执法事项名称 执法类别 委托执法的依据(含事
项依据、可以委托执法
的依据)
受委托的组织 委托周期
1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基金安全防控中心
1年
2 对用人单位不办理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未按规定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以及伪造、 变造登记证明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1年
3 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七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二十九条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基金安全防控中心
1年
4 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待遇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四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基金安全防控中心
1年
5 对医疗救助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条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1年
6 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医疗救助基金的处罚 行政处罚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六十八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基金安全防控中心
1年
7 对药品、 医用耗材价格进行监测和成本调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六条
各级医疗保障主管部门按照《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基金安全防控中心 1年
8 对以违反医药价格管理政策等行为手段, 骗取医保基金支出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基金安全防控中心
1年
9 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各级医疗保障主管部门按照《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基金安全防控中心 1年
10 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等信用记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其失信行为按照国家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其他行政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三条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1年
11 医疗保险稽核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部令第16号)第二条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1年
12 对可能被转移、 隐匿或者灭失的医疗保险基金相关资料进行封存 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四条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基金安全防控中心
1年
13 医疗救助 行政给付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二十八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条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1年
受委托执法事项清单
受委托的单位1: 医保服务中心
序号 委托的执法事项名称 执法类别 委托执法的依据(含事
项依据、可以委托执法
的依据)
委托的执法主体 委托周期 责任机构 责任人员
1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吴堡县医疗保障局 1年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张涛军
2 对用人单位不办理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未按规定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以及伪造、 变造登记证明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吴堡县医疗保障局 1年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张涛军
3 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七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二十九条
吴堡县医疗保障局 1年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张涛军
4 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待遇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四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吴堡县医疗保障局 1年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张涛军
5 对医疗救助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条
吴堡县医疗保障局 1年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张涛军
6 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医疗救助基金的处罚 行政处罚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六十八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吴堡县医疗保障局 1年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张涛军
7 对以违反医药价格管理政策等行为手段, 骗取医保基金支出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吴堡县医疗保障局 1年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张涛军
8 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等信用记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其失信行为按照国家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其他行政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三条 吴堡县医疗保障局 1年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张涛军
9 医疗保险稽核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部令第16号)第二条
吴堡县医疗保障局 1年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张涛军
10 对可能被转移、 隐匿或者灭失的医疗保险基金相关资料进行封存 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四条
吴堡县医疗保障局 1年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张涛军
11 医疗救助 行政给付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二十八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条
吴堡县医疗保障局 1年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张涛军
受委托的单位2:基金安全防控中心
序号 委托的执法事项名称 执法类别 委托执法的依据(含事
项依据、可以委托执法
的依据)
委托的执法主体 委托周期 责任机构 责任人员
1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吴堡县医疗保障局 1年 基金安全防控中心 李骥
2 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七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二十九条
吴堡县医疗保障局 1年 基金安全防控中心 李骥
3 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待遇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四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吴堡县医疗保障局 1年 基金安全防控中心 李骥
4 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医疗救助基金的处罚 行政处罚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六十八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吴堡县医疗保障局 1年 基金安全防控中心 李骥
5 对药品、 医用耗材价格进行监测和成本调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六条
各级医疗保障主管部门按照《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吴堡县医疗保障局 1年 基金安全防控中心 李骥
6 对以违反医药价格管理政策等行为手段, 骗取医保基金支出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吴堡县医疗保障局 1年 基金安全防控中心 李骥
7 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各级医疗保障主管部门按照《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吴堡县医疗保障局 1年 基金安全防控中心 李骥
8 对可能被转移、 隐匿或者灭失的医疗保险基金相关资料进行封存 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四条
吴堡县医疗保障局 1年 基金安全防控中心 李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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