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堡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吴堡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九届全会各项部署,严格执行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决议和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三个年”活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预算执行管理,全县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64万元,增长27.4%,完成年度收入预算的117.7%,上级补助收入21649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149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7600万元、再融资转贷549万元),调入资金338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220万元,收入总计268350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0779万元,增长7.1%,上解支出1495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3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278万元,结转下年33万元,调出资金31万元,支出总计268350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515万元,增长474.01%,上级专项补助收入322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82万元,调入资金31万元,专项债券收入29100万元,收入合计393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2939万元,调出资金2384万元,结转下年4034万元,支出合计39357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24年,全县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4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8143万元,增长0.13%,上年结余1093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907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821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086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29074万元。收支平衡。
(五)地方债务情况。2024年,全县债务限额为14.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7.2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为7.3亿元;全县债务余额为14.0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7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7.3亿元。债务余额未超过上级下达给我县的债务限额,风险可控。
二、2024年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一)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促进县域经济回升向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多措并举扩投资、稳增长、降成本。一是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扎实落地,助力培育更多更优经济增长点,全年减税降费2077万元,全力提振市场信心。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全年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70万元,占政府采购规模的46.4%,为中小企业增订单、添动力、稳预期。二是加快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落实落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安排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1255万元,兑付惠企财政奖补资金163万元。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新增担保业务6621万元,服务市场主体183户,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三是以高质量项目推进年为引领,紧抓国家政策导向,全年向上级争取专项转移支付及债券资金10.72亿元,其中争取专项债券资金2.91亿元,一般债券资金0.76亿元,主要用于毛主席东渡黄河红色基地、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空心挂面产业园、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和公立医院等建设项目。通过扩大投资,进一步强化了全县民生建设等重点领域支出保障。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工作有力推进。2024年,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全年共下达各级财政衔接资金1.11亿元,重点用于支持农业、林业产业发展和饮水安全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共收到上级其他涉农资金2.26亿元,重点支持农业、林业和水利建设发展。一是严格落实衔接资金稳定投入机制,安排县级配套资金795万元,较上年增长8%。二是积极开展2023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专项绩效评价工作情况督导检查,对重点领域和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严格执行财政衔接资金分配结果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是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效能,积极组织全县预算单位填报预留份额,通过“832平台”完成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订单183笔,采购总金额205万元。四是按照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要求,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5个,总投资221万元,农村美化亮化和安全饮水保障等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办好民生实事,逐步健全社会保障。坚持聚焦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是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投入资金3.3亿元,支持养老、医保、优抚、残疾人和困难救助等社会事业发展。持续提升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待遇标准,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惠农惠民补助资金全面落实到位,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有效提升。二是加大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力度。安排资金2.01亿元,重点支持公立医院建设,持续保障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和医疗机构能力建设。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力保障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榆林医院吴堡医院运行,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取得新进步。三是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两个只增不减”政策,支持改善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建设,2024年全县教育支出达到2.67亿元,增长1.6%,有力推动基础教育巩固提高、职业教育提质培优、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更加均衡。投入资金0.3亿元,全力支持陕西师范大学与吴堡县合作办学,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促进我县教育再上新台阶。四是支持文化旅游事业发展。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文娱活动。全年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亿元,增长15.21%,重点支持毛主席东渡黄河红色基地、石城游客服务中心、文化旅游综合体和文旅产业发展等项目,持续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五是推进生态持续好转。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全年共拨付污染防治资金0.95亿元,全面提升了全县污染防治管控的综合能力,持续推动绥德—吴堡天然气管线建设,落实冬季清洁取暖改造资金,助力大气污染物源头减排,全县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投资1.19亿元,支持黄河干流滩地生态修复、黄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国土绿化试点示范等项目,着力提升林草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财政管理效能不断提升。一是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开展部门(单位)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会监督工作,全力维护财经秩序。聚焦债券资金、乡村振兴资金、学生营养餐资金、地方公路养护资金和殡葬领域资金5个方面持续深入开展财会监督与绩效评价专项行动,涉及资金2.67亿元。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强化采购监管工作。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规范了预算单位和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行为,同时制定了县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进一步强化了采购人的主体责任,维护了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的大环境。持续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效运行,实现零星办公设备购置等全部电子化交易,做到价格透明、合理;强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监管,规范公务车辆定点加油、保险购置等支出行为,实现采购全过程“有迹可循、有据可查、过程可追溯”,真正做到“阳光采购”。三是持续推进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评审工作,规范评审流程,大幅度压缩财政评审时限,有效节省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年财政投资项目预算评审201个,送审金额10.57亿元,审减金额0.83亿元,审减率7.86%。财政投资项目决算评审125个,送审金额4.5亿元,审减金额0.16亿元,审减率3.61%。
2024年,全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新的税源增长点尚未形成,加大税源培植,确保收入稳定增长,仍是当前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财政支持发展改革和民生建设的任务越来越重,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管理与改革需不断加强和推进,财经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需进一步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5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加强重点领域保障,兜牢“三保”底线,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县域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为全面建设“实力吴堡、美丽吴堡、幸福吴堡”提供有力的保障。
2025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编制了2025年全县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完成14300万元,增长10%。其中地方财政收入计划完成7630万元,增长8%,上级补助收入21457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672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278万元,上年结余33万元,收入总计254235万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50075万元,增长3.86%,上解支出1495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650万元,调出资金15万元,支出合计254235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500万元,上年结余4034万元,上级专项补助1500万元,调入资金1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7800万元,收入总计27849万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7849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2025年,全县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202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1207万元,增长16.89%,上年结余10862万元,基金预算总收入32069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998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2087万元,基金预算总支出32069万元。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2025年,全县“三公”经费预算470万元,下降1.67%,其中公务接待费160万元,下降4.7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费。
四、2025年主要财政工作
(一)持续做好收支工作。加强收入组织。紧盯收入目标任务,加强与税务、发改、统计等行业部门协同联动,切实加强税源管控,不断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颗粒归仓”、均衡入库。紧盯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强化收入调度,充分挖掘税收增长潜力,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加大政府性积极政策力度,加快盘活各类资产资源,全力以赴完成年度收入任务。严守纪律红线,坚决杜绝虚收空转、寅吃卯粮、收过头税等违规行为。培育和壮大重点税源企业和纳税大户,保障存量税源稳定,耐心培育招商引资项目,充分挖掘增量税源。做好重点支出保障。严格落实榆林市厉行节约十九条措施和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管理,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严控一般性支出,积极支持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同时抢抓“两新”政策机遇促进消费。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用积极财政政策的真金白银支撑,向消费注入强劲动能,促进消费市场升温。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紧盯中央预算内投资发行动向,加强与省市财政部门的沟通交流,进行全过程跟踪、全流程对接,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资金支持。督促、指导部门加大国债、转移支付和专项债券等上级资金谋划争取力度,获得上级更多支持。
(二)大力支持做好“三农”工作。全力保障粮食安全。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升粮食生产综合能力,落实农业补贴政策,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县级衔接资金投入稳定,加大农业产业投入力度,培育特色产业,补强基础设施短板,不断增强村级内生发展动力,聚焦重点群体,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稳步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支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三)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始终将保“三保”摆在最优先位置,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严格按“三保”清单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夯实部门和单位对本领域“三保”预算的执行责任。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及时预警提示风险。加大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的问责力度,严防新增隐性债务。
(四)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和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加大四本预算、专项资金的统筹力度,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和结转资金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依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配置和使用效益。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建立财政资金“能进能出”的机制,构建“有保有压、讲求绩效”的分配机制,建立支出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政策跨部门集成、资金跨部门统筹、工作跨部门协同,把“零钱”化为“整钱”,加快推进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落地落实。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的基本方针,坚持“非必要不花钱、非必要不实施、非必要不改造”的原则,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优先保障基本民生、人员工资和机构基本运转需要。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坚持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全链条构建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完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和运行监控,持续优化绩效指标体系,加大对重大政策项目的评价力度,强化结果运用,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五)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继续推进财政数字化建设。持续完善预算一体化系统应用,确保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等财政业务线上平稳有效运行。提升财会监督能力。推动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纪检监督协同配合。聚焦财政、财务、会计领域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提高财会监督的精准度、威慑力和实效性,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基层治理,按照中央、省、市县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政策向劳动就业、社会救助、养老托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人居环境等公共服务方面倾斜。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强化与审计、纪检、巡察等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提升政府采购调查取证手段,加大违法违规问题惩戒,促进依法依规开展采购。
各位代表,落实好2025年各项财政政策、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任务艰巨,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自觉接受县人大和各位代表的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干字当头,奋发有为,为全面建设“实力吴堡、美丽吴堡、幸福吴堡”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堡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