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吴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文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县委十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坚持以省院“三个一”工作思路为主基调 ,聚力“三有”争创活动创新创优,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进一步找准找实履职关键点、落脚点、结合点,扎实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务实有效的举措为吴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坚定政治方向,以高标准政治建设引领检察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
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永葆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确保检察事业行稳致远,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根本任务。
(一)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理论学习全覆盖基础上,聚焦领导班子这个“关键少数”、检察干警这个“大多数”,健全领导班子读书班、讲党课等制度,持续学、跟进学、班子成员带头学,通过专题党课、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举办集中培训班、参加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党校组织的专题学习班等方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2024年以来,我院举办主题党日活动10次;组织开展各类理论学习研讨6次;召开党组会议11次、班子民主生活会1次、支部委员会12次;院党支部共开展集体学习6次,每名党员学习时间不少于50学时;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相关会议2次。注重一体推动系统学习、教育培训、研讨交流,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检察实践,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能力。
(二)抓好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加强政治与业务融合,积极引导检察干警做到“三个善于”,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广泛拓展“党建+”品牌,打造形成了“益居”“铜吴未检”2个业务品牌,持续深化党建引领扫黑除恶、生态检察、未检工作等特色亮点工作。为了更好地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创建“吴优检·葆忠诚”党建品牌为基础,成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吴堡县人民检察院支部委员会和“青年志愿服务队”,积极组织开展了“青少年法治宣传——以法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提振消费信心,共享放心消费”、“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支持全面创新”等多项志愿服务活动。我院第二检察部被授予为“榆林市青年文明号”;我院第三检察部荣获了榆林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一名干警“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充分激发和带动青年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进一步推进吴堡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形成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一院多品牌创建发展格局。
(三)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动履责作为,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院党支部详细分解工作责任,明确了主管领导、党支部、各部室、党员干部等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党组书记总负责、分管领导分工抓、各部室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党支部每月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组织党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学习讨论,落实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工作,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的各项工作得到落实,取得实效。按照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的要求,结合实际将意识形态工作作纳入目标管理进行年终考核,做好定期分析、研判和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市院党组上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严格执行相关网络信息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积极组建检察信息工作队伍,充分发挥“两微一端”“门户网站”互联网作用,及时将检察工作的经验、亮点、案例在网上公布,建立良好的检察宣传网络平台。全力推广检察宣传和检察调研工作,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稿件30余篇;在检察日报发表了相关检察建议文章2篇,法治日报发表理论调研文章1篇;省人民检察院转发典型案例1篇、经验材料1篇,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推广检察宣传和调研成果,有效提升了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效性和影响力,为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提升法律监督,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围绕县域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一)客观公正做优刑事检察。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处理犯罪嫌疑人45人,适用率97.06% 。不断强化侦查立案“两项监督”,向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均得到回复和整改,确保了司法公正和案件处理的精准性。监督立案1件1人,监督撤案2件2人,羁押必要性审查7件7人,撤回起诉1件1人、无捕后判轻刑、缓刑、免处、无罪等案件。通过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提升刑事检察工作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权威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一是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持续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我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了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在吴堡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设立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站,进一步畅通了检企沟通联络渠道。通过走访11家民营企业以及吴堡县苏陕工业园区开展检企互动活动,真正做到问需于企、法治宣传普法于企,同企业建立检企互动长效机制,使“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落地落实。积极办理涉企案件,受理了3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其中2件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1件已调解,1件支持起诉,支持起诉1件涉及拖欠村集体土地流转费18万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抓好“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地落实。为全力推动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化公益诉讼检察与消防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我院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共同会签了《建立消防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意见》;为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对残疾人的帮扶救助力度,健全司法救助工作机制,与县残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我院积极开展了天然气管道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对城区4个社区民用、商用天然气管道进行现场调查,及时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了磋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消除用气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院将持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规范做实民事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等民生检察工作,依托我院打造的“益居”品牌办好英烈权益保护、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守护好民生幸福。
(三)积极开展检察“双进”工作。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检察“双进”工作为契机,收集有效线索42件,其中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0件(其中3件涉未成年人),发放救助金14.5万元,切实发挥了检察职能,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坚持以“检察之窗”深化“双进”工作,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服务专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窗口,聚焦守护妇女儿童权益,积极构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多元化救助格局,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检察听证、矛盾一站式化解等方式助推县域社会治理水平。以检察“双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接收各类群众信访案件9件,回复率达100%。以“铜吴未检”品牌促进“双进”工作融合开展,针对校园周边窨井盖存在的缺失、破损、塌陷、松动、突起等安全隐患问题,联合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开展校园窨井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发出检察建议1件,通过推动“双进”工作与校园安全治理深度融合,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安全成长环境。
(四)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2024年,我院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围绕“预防校园欺凌,抵制校园暴力”等主题开展专题宣讲10余次。通过打造“未成年人小课堂”“未成年人家长会课堂”等活动形式,持续提升未检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校园传播力。深入开展“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司法局、教体局等13家单位共同参与,大力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主动履职推动“六大保护”形成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长效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为进一步治理县域内随意倾倒建筑、生活垃圾等问题,我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展开专项整治行动,实地走访调查发现随意倾倒农业固体废物5处、建筑和生活垃圾11处,据此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对农业固废倾倒地点进行集中清理,推动清理垃圾300余吨,覆盖绿化面积3000余平方米,县域内随意倾倒建筑、生活垃圾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协作机制,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监管协作机制的意见》,推动构建各单位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生态环境治理新格局,为县域环境保护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聚焦主责主业,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用好“三个善于”,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坚持宽严相济惩防并举有力震慑犯罪。坚持“严”的震慑不动摇。2024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6件18人,批准逮捕12件14人;受理审查起诉44件51人,提起公诉36件43人,依法严惩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权威。发挥好“宽”的教育作用。不批准逮捕4件4人、不起诉4件4人,体现了司法的人性化和教育感化功能,为维护县域稳定和司法公正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坚持精准监督理念。发出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14件,回复采纳率100%,执行程序违法检察建议11件,期限内均全部回复并采纳。办理民事支持起诉3件,1件调解,2件支持起诉。统筹推进行政生效裁判、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制发审违检察建议1件,回复采纳率100%。办理非诉执行程序违法检察建议3件,行政纠正违法检察建议6件,受理行刑反向衔接线索4件,发出检察意见书1份,期限内均全部回复并采纳。
(三)做好公益诉讼检察。通过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我院聚焦民生热点和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全年受理公益诉讼案件61件,通过磋商整改、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问题解决,回复整改率达100%。在民生领域,办理大气污染、农村人居环境、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案件38件,切实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在服务企业发展方面,办理涉企业公益诉讼案件8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办理相关案件3件,为县域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了检察力量。通过公益诉讼检察,有效推动了社会治理法治化,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积极开展数字检察。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辅助司法办案,通过全国数字检察中心大数据办案平台中的监督模型,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海量案件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和智能研判,为案件线索发现、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提供精准支持。我院通过大数据办案平台应用民事裁定书适用法律错误监督模型制发检察建议2份;应用向胜诉方当事人退回案件受理费类案监督模型制发检察建议6份。大数据监督模型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推动了司法办案的智能化、规范化,为实现公平正义和提升司法公信力注入了科技动能。
四、全面从严治检,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
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意见》,一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2次;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人大、县委政法委及上级院报告1次;组织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向人民报告工作3人次;主动走访或邀请省市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20余人次。
(二)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加强执法办案内部制约监督,严格落实检察官职权清单、检察辅助人员职责清单、入额院领导办案清单、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清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自身建设为基础,提升高素质检察队伍。
(三)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与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开展专项检务督察,深化运用监督执行“四种形态”,严惩违纪违法行为。抓实“三个规定”,确保不出现“零报告”现象。2024年,我院填报重大事项42件,院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填报26件。
2024年,我院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院被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联合评为“陕西省第三批节约型机关”;被市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第二届无人机技能比武优秀团体;1名干警被榆林市妇女联合会评为榆林市巾帼建功标兵;1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2023年度警务辅助人员先进工作者;1名干警在榆林市抗击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荣记嘉奖一次。我院公益诉讼部门办理的燃气管道安全、农业固废治理案件分别被检察日报、西部法制报报道,经验做法被省人民检察院转发;保护黄河工作经验被陕西电视台新闻频道报道。
各位代表,做好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在肩,担当在行。检察工作所取得的实绩,离不开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在此,我谨代表吴堡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吴堡检察工作的发展在现代化新征程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融合的还不够深入,主要在发挥党建促业务上,缺乏针对性、目的性,成效不明显。刑事检察融合“四大检察”不够全面,主动服务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方法措施不够有力;二是受县域经济条件的制约,我院在打造亮点工作、品牌建设、检察宣传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大努力;三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效不够突出,法治理念需进一步更新,工作的积极性和创新意识不强,干警的业务素能有待提高,队伍建设还需更加努力。深知我院基层检察建设仍处于较低层次、较低水平,面临着更多挑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关键一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县委十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四个体系”建设,加强“三个管理”推进检察履职,运用“三个结构比”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提升检察履职整体效能,紧紧围绕我县“13553”发展战略,更好地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以高质效深化党的政治引领。深化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继续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决筑牢对党忠诚的思想政治根基。把落实“三个善于”作为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的重要指引,精准把握工作的重点任务和方向,切实将新部署新要求转化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新动力。
二是以高质效办案促进社会治理。巩固深化“四大检察”基本格局,将打击犯罪和服务保障相结合,主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紧盯食品药品安全、劳动权益保障、电梯安全、消防安全、天然气管道安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群众急难愁问题,积极参与诉源治理,持续推进文化“寻保传”活动,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以高质效加强检察业务提升。人才兴检提素能,打造青年检察干警的培养计划,培养青年检察干警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领域内的专业化办案能力和水平,培育在四大检察领域内的办案专家。努力在严管厚爱与激励约束中、在提素能与转作风中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四是以高质效打造检察典型案例。持续培育吴堡检察特色产品,打造检察精品,创新检察特色,进一步加大在打造亮点工作和品牌建设方面努力。重视检察宣传工作,及时注重总结办案中的经验做法,积极创新培育检察工作亮点,进一步拓宽检察宣传覆盖面强化典型案例竞争力、检察品牌影响力、检察故事的传播力。开拓完善公益诉讼检察,更好凝聚守护社会公益合力,协同补齐社会治理短板,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以吴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和保障“三个吴堡”建设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使命引领未来,奋斗铸就辉煌。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凝心聚力、担当实干,依法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吴堡新篇章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