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各项报告决议
吴堡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吴堡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2月10日吴堡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吴堡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长陈耀忠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25年是“十四五”冲刺收官、“十五五”起步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吴堡实践的关键之年。县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市委要求和县委安排,全力以赴稳预期、扩内需、强创新、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推动经济稳进向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共同富裕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奋勇争先、砥砺前行,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吴堡新篇章不懈奋斗!
吴堡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吴堡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5年2月10日吴堡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吴堡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吴堡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吴堡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吴堡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吴堡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吴堡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5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5年2月10日吴堡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吴堡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吴堡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吴堡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吴堡县2025年财政预算。
吴堡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吴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2月10日吴堡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吴堡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向春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全县“13553”发展战略,聚焦全县重点推进的大事要事,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弱项,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倾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吴堡实践贡献更大力量。
吴堡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吴堡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2月10日吴堡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吴堡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马验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方位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持续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巩固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吴堡新篇章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吴堡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2月10日吴堡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吴堡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文斌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总体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三个善于”引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强“三个管理”推进检察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吴堡实践新篇章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