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
提案标题 | 关于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 |
提案委员 | 王秀琛 |
承办单位 | 吴堡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
协办单位 | 无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类 别: A类 签发人:宋锦峰 接政府办转来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所提《关于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党组(扩大)会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民间自身力量是非遗文化传承的重要基石。已建立相应的扶持机制,印发了关于《吴堡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奖励与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为民间艺人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技术和场地支持,激励民间艺人积极投身于非遗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工作。 二、充分发挥专业演出团体在非遗保护中的积极作用。现已积极筹备,组织成立专业演出团体,为我县文化资源的传承和展示提供有力支持。通过文艺演出的形式,将我县的非遗文化展现给更多的人,让非遗文化在专业团体的自身发展中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 三、落实具体的保护措施和政策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吴堡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建立政策支持,明确了保护的对象、范围和责任,为保护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坚持不懈的推进保护工作。部分非遗项目由于传承人老龄化、技艺传承困难等原因而濒临消失,我局积极提供培训机会,给予经济扶持,以激发他们的传承热情,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中得到传承和发展,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再次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吴堡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2024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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