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省政务大数据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推行不动产代押过户改革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即日起,我省群众和企业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卖方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只需买卖双方及涉及的贷款方达成一致,签订代押过户协议,选定代押过户办理模式,即可按程序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相关措施将有效解决制约产权交易的提前还贷问题,对于缩减交易流程,提高工作效能,保障群众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具有积极推动作用。目前,西安、宝鸡、铜川、汉中、安康等市已开展此项业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