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区车库允许个人安装充电设施” 的议案
建议标题 | 关于“小区车库允许个人安装充电设施” 的议案 |
建议代表 | 张艳虎 |
承办单位 | 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
协办单位 | 住建局、电力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类 别: A类 签发人:王彦龙 您提出的《关于小区车库允许个人安装充电设施的建议》(第50件)收悉,感谢您对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及居民出行便利的关注与支持,经我局会同住建局、电力局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规划在火车站广场、体育中心、金天小区建设3个集中式电动汽车充电站,在检察院至古城路社区沿路建设48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项目完成了备案注册和签订施工合同,目前已完成了设备订购和于7月31日开工建设(部分小区车库已纳入规划建设中)。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踪建设情况,推动充电设施与小区管理有序衔接。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欢迎继续关注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工作。 吴堡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5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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