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吴堡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可在户籍地镇申领优待证

  • 发布日期: 2022-01-11 08:40:41
  • 来源: 吴堡新闻
  • 责任编辑:
  • 【 字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规定,退役军人事务部于2021年12月14日正式启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现结合实际,就我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发放对象

1.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3.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二、申领方式及地点

1.申请人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2.对于年龄超过80岁、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便到现场的申请人,本人及家属可联系就近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入户办理或委托代办。

3.各镇将错峰安排各村、社区分批办理,请广大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关注本镇通知公告,按照时间安排,有序前往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优待证申领,避免申领人员扎堆。

4.此次优待证申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只有镇级服务端口有受理权限,县级服务端口没有受理权限,各镇负责本辖区内户籍人员的优待证申领发放,在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所在地设服务窗口,开展优待证申领工作。

三、申领时间

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12月30日结束。

四、资料准备

1.申请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电子相片(照相由专业人员现场采集)。

2.身份证原件,立功受奖证件,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或退役军人登记表。

3.残疾军人需提供残疾军人证。

4.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需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

五、工作说明

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将严格遵守国家及全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符合法律、纪检、金融、个人信用等有关规定。其他工作情况,请关注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门户网站、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微信公众号、陕西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吴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