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标题 | 关于过年期间限定区域限定时间适度放开鞭炮燃放的建议 |
提案委员 | 辛涛 |
承办单位 | 吴堡县公安局 |
协办单位 | 应急管理局、宋家川街道办、消防队、农副公司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类 别:A类 签发人:张子君 根据县政府出台的《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办法》,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社会协同”的工作原则,我县把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创建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抓好抓实。 2023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榆林市公安局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要求和广大群众对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文化活动的需求,我局汇报县委、县政府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进行了调整,将原杨家店、王家川禁放区改为限放区,在节日期间可燃放烟花爆竹。2023年2月5日,县政府在吴堡县307国道新黄河大桥组织开展了焰火表演,给广大群众带来了一场盛大的焰火晚会。 下步我们将进一步研究探索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工作,在安全、环保的前提上,建议县政府在节日期间划定固定燃放区域供群众燃放烟花,努力为全县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祥和愉快的节日。 吴堡县公安局 2023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