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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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9-09-24
提案标题 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建议
提案委员 宋涛
承办单位 吴堡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协办单位
办理状态 正在办理
办理结果

类    别:B类     

签发人:刘晨明

宋涛委员:

为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保证项目顺利进行,提高投资效益,规范建设项目中介服务行为,加强中介服务监管,促进中介服务发展,建立健全科学的投资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确保项目管理制度化、项目运行规范化,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程序,由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成立吴堡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成立吴堡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委员会的通知》、《吴堡县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管理办法》、《吴堡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四个文件。其中,《吴堡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各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13个相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履行全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批复审定、实施推进、管理验收、监督稽查等综合管理职能。《吴堡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委员会》由县长任组长,各副县长任副组长,6个部门相关负责人及项目实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吴堡县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中介服务机构范围、中介服务资质要求、中介服务机构确定、中介服务费确定方式、中介服务费支付方式、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处罚措施等。《吴堡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划项目计划、资金管理、项目招标、项目实施、项目变更、项目验收、项目稽察、监督问责,包括项目库建设、年度重点项目的确定、非重点项目的确定、实行重大项目专家评审制度等。严格项目审批,包括可研审批、初步设计(概算)审批、施工图审查备案、预算评审、选址审批、规划审批、土地审批。项目可研、初步设计的审批、初步设计(概算)审查等,对于项目勘察、设计、图审、预算的各个环节,项目建设单位要主动介入、明确要求、全程参与、严格把关。预算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还要组织设计、审图、造价单位进行充分沟通,避免工程漏项、漏量等问题的存在。目前四个文件已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联系单位及电话:吴堡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0912- 6521214

吴堡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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