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巩固封山禁牧成果留住青山绿水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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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8-10-29
提案标题 关于巩固封山禁牧成果留住青山绿水的建议
提案委员 宋平
承办单位 县林业局
协办单位
办理状态 正在办理
办理结果

尊敬的宋平代表:

你好!“关于巩固封山禁牧成果留住青山绿水的建议”收悉,建议甚好,我局高度重视,现就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榆林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榆林市封山禁牧工作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封山禁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是封山禁牧的责任主体,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封山禁牧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年初以来,县政府就2018年封山禁牧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与各镇政府(街道办)签订了责任书,进一步夯实了责任。同时,我局就封山禁牧行政处罚给各镇政府(街道办)下达了委托书,重点对新造林地、幼林地、主要交通干线加强了管理。全县累计续聘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67人、天保护林员31人,基本实现了村组护林员全覆盖,并合理划分管护区域,明确管护责任,制定出台了护林员管理考核办法,充分发挥护林员的管护作用,重点林区、重点地段偷牧、乱牧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特此函复

吴堡县林业局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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