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标题 | 关于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管理与扶持的建议 |
提案委员 | 慕艳慧 |
承办单位 | 慕艳慧 |
协办单位 | 无 |
办理状态 | 正在办理 |
办理结果 | 慕艳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管理与扶持的建议 》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注、关心。现就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我县民办幼儿园均为普惠性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与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同样享受免学费补助1500元/年,贫困幼儿补助750元/年,同时给与补助经费大班每生600元/年,中小班每生400元/年,并且民办幼儿园每年享受扶持资金2—5万元。2016年,我县对5所民办幼儿园下达资金共计1792550元,2017年,下达资金共计为1896600元,2018年春已下达资金1170000元。 二、根据榆政教发〔2018〕58号榆林市教育局 榆林市财政局 榆林市物价局关于印发《榆林市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及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我县教育局依照此通知对各民办幼儿园实行管理,文后附此文件。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还请随时对于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联系电话:0912—6521314 吴堡县教育局 2018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