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标题 | 关于开通城区路灯全晚照明的建议 |
提案委员 | 李瑜、宋平、薛明喜委员 |
承办单位 | 吴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协办单位 | 无 |
办理状态 | 正在办理 |
办理结果 | 你们提出的关于开通城区路灯全晚照明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城区主干道路灯共700余盏,按照目前的夜间照明时段,每年需电费费用为70万余元。因路灯配件自身寿命、线路老化、烧毁等原因造成的故障,每年需维修费用为30余万元。每年路灯需支出费用为100余万元。如路灯照明时间延长为通夜照明,会多出约一倍的费用支出。由于路灯专项资金有限,不足以支付如此多的费用。你们提出的此提案对改善我县城区治安、交通确实有很好的作用,我局会积极申请路灯专项资金,力争尽快实现城区路灯可以通夜照明。 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联系单位及电话:吴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521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