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标题 | 关于修建慕生忠故居纪念馆的建议 |
建议代表 | 郭雯 |
承办单位 | 文旅局 |
协办单位 | 寇家塬镇 |
办理状态 | 已办理 |
办理结果 | 类 别:A类 签发人:郝根喜 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关于“要充分运用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的讲话精神指示精神,发掘保护及弘扬我县红色文化,特别是针对慕生忠将军故居现状进行有效的保护修缮。 一是推动文物保护工作。继我县首次公布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0年来,今年公布了我县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吴堡县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吴政发〔2022〕10号)文件确定慕生忠将军故居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吴堡县寇家塬镇慕家塬村,保护范围A区:慕生忠将军故居本体建筑,建设控制带B区:A区外扩50米。 二是加强对慕生忠将军故居的修缮保护力度,今年我局积极争取资金,完成慕生忠将军故居窑洞、院落的修缮工作,极大地改善了慕生忠将军故居现状,避免了进一步的损坏。 三是我局将按照“文物保护+旅游开发+学习教育”的工作思路,全面打造慕生忠将军故居,征集有关慕生忠将军的物品,修建慕生忠将军故居展馆,打造我县又一处红色旅游景点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再次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文旅局 2022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