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吴堡先隶于陕西布政使司延安府葭州,洪武七年(1374)十一月改隶于绥德州。洪武十年(1377)五月,废县并入绥德州。洪武十三年(1380)十一月恢复县制,隶于延安府葭州。
清初划全国为19行省。顺治元年(1644),吴堡由陕西省延安府直隶,雍正三年(1725),隶于陕西省延安府葭州,乾隆元年(1736),改隶于绥德直隶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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