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群众满意作为督察整改的最好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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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申东昕       出处:陕西日报       更新时间:2022-01-04 16:57

榆林市高度重视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问题办理工作,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督察整改的最好标尺,坚持问题导向,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紧盯时间进度,找准问题症结,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结果”,确保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能够快速整改。

近日,有群众反映,榆林市榆阳区补浪河乡点石村七组,施工方周某和杨某用煤矸石铺路,道路扬尘大,车辆无法行驶,人也无法正常通过。

2021年11月29日,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榆阳大队收到该投诉问题,11月30日联合补浪河乡政府进行了现场核查。核查结果表明,补浪河乡点石村七组煤矸石铺路情况属实。2021年11月2日,点石村将便道铺垫项目承包给杨某、周某,要求铺垫便道800米。但施工方擅自用煤矸石代替砂砾石,共使用煤矸石约1200立方米。

点石村驻村干部侯波说:“发现反映问题属实后,我们立即制定了整改方案,立行立改,将煤矸石全部清运到洗煤厂进行综合利用,并重新铺设便道。”目前,施工方已全面清理铺垫便道的煤矸石,同时重新用砂砾石铺设了便道。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对该违法问题予以立案,并处罚款10万元。周边群众对整改效果表示满意。

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榆阳大队队员刘风表示:“下一步,我们将举一反三,加大执法力度,定期检查,坚决打击倾倒固废的违法行为,确保群众有良好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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