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榆林市委 榆林市人民政府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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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市生态环境局       更新时间:2022-01-02 10:55

截至2022年1月1日16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榆林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62件,目前已办结131件,现将第二十、二十二批8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1

榆林市横山区白界镇土地海则村塞北家庭牧场党支部西北方向500米处有近万吨粉煤灰被掩埋。

横山区

经查,白界镇孙家湾村土地海则组村民卜某军房屋周边发现有3处地块掩埋粉煤灰、气化渣,地表长有杂草。2017年以前卜某军为平整养殖场,私自接收渣土运输车辆倾倒,并用沙土进行掩埋。

属实

截至2021年12月27日,白界镇已将掩埋的废弃物彻底清理完毕,送至榆横工业废渣处理场。对清理过的地块进行了覆网,待明年开春后进行植被恢复。12月31日,横山区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原土地海则村党支部书记孟某飞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白界镇原副镇长曹某义、驻村干部王某圆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带片领导吴某军、白界镇原镇长袁某军提醒谈话。

D2SN202112230032

2

陕西185煤炭钻井队钻出来了煤气,后不知何种原因煤气爆炸,着火近半月时间,导致榆林市横山区雷龙湾镇九方沟村鲁家峁小组的190余亩耕地被污染,种不出来庄稼。

横山区

经查,2012年6月,陕西省一八五煤田地质有限公司在雷龙湾镇钻孔作业时,发生井喷,伴有煤层气逸出,施工单位立即启动应急措施,将煤层气引至100米以外燃放,燃烧7天后对钻口采取了混凝土封堵措施并回填覆土。

横山区先后于2018年11月及2021年4月、8月,对该地块土样进行了检测,符合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可以农业种植。该地块今年正常种植。

属实

D2SN202112250029

3

举报人12月14日来电反映:榆林市绥德县文化路体育场6-7单元楼下,鲜卤鸭货无专用烟道,油烟和大量麻辣刺激性气体直排,导致居民无法开窗。12月25日再次来电表示已从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看到处理结果,对处理结果不满意,部门调查结果不属实,该店确实配置了卤煮热加工厨具,煮菜、鸭肠、鸭胗等食物时麻辣刺激性异味严重,希望该店铺搬离。

绥德县

经查,该餐饮门店厨房无专用烟道,麻辣刺激性异味不明显。商家为了证实未在店铺内炒饭、卤菜、煮鸭肠等,自行将油烟净化、排放装置拆除,并将油烟口封堵,且店内未发现卤煮厨具和炒饭、卤菜、煮鸭肠等行为。目前,该店铺处在停业状态。

不属实

D2SN202112250043

4

举报人12月13日来电反映:榆林市靖边县东坑镇三岔渠曹成峁小组西边50米的风机电杆(B11)离居民家40-50米,噪声大,辐射大。离居民家的老坟20米,担心有振动。12月25日再次来电表示该问题一直无人处理。

靖边县

经查,投诉反映的是国电陕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靖边祭山梁二期49.5MW风电场工程B11号风机。B11号风机50米范围内无住户,300米范围内有村民6户。按照该项目环评批复要求,距风机水平距离300米为噪声防护范围,6户村民不满足防护范围要求。该风机20米范围内无坟墓,60米范围内有坟墓3座。2012年11月,该公司与坟墓主人直系后裔签订了坟墓搬迁协议,于2013年12月20日和2014年3月30日分别给予坟墓主人直系后裔搬迁补偿款1.2万元和6000元。

2021年12月16日,靖边县就该信访问题处理情况进行了回复。

不属实

针对B11号风机300米范围内有6户村民不满足防护范围,2021年12月15日,该公司关停B11号风机。

2021年11月,该公司委托第三方启动6户村民资产评估,评估工作已完成,待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后,将尽快启动搬迁及补偿。由三岔渠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搬迁补偿工作。

D2SN202112250045

5

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榆林象道物流公司,在站台堆砌煤堆,未采取任何环保措施;2019年无任何手续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造成水土流失。

榆阳区

经查,榆林象道物流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开工,2019年6月19日开始运行。建有1个集装箱站台,21座煤棚,煤棚内建有7条室内运煤专线,配备6台吸尘车、4台吸扫车,未发现露天堆煤。

2017年12月,取得原榆阳区发改局项目备案。①用地手续:项目用地约4510亩,目前共批2429.07亩。2019年3月取得825.8亩;2020年4月取得两宗,分别为767.493亩、835.773亩。剩余2820亩已上报省资源规划厅待批(其中未占面积740亩)。②环保方面:2019年4月该公司象道国际物流园项目环评获批;2020年1月项目二期工程环评获批。二期工程未开工建设。③林业方面:2018年8月,取得使用林地同意书,同意使用林地3811.3725亩。目前,占用林地2965.395亩,在国家批复范围内。④住建方面:由于该项目土地手续未完善,住建部门暂未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2018年4月,该公司已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手续,并于2019年7月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未发现水土流失问题。

属实

市资源规划局分别于2019年7月、2020年2月、11月,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地共2896.27亩,没收2626.51亩非法占地上建筑物,共处罚款2097.5893万元。

原市环境保护局榆阳分局分别于2018年10月、2019年8月、2020年5月对其扬尘管控问题和环保手续问题立案查处4次,共处罚款121万元。2021年7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露天堆放煤矸石立案查处,处罚款20万元。

2018年4月,象道物流建设项目部经理付某海、副经理王某生、米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市公安局榆阳分局立案侦查,并取保候审。2018年9月,将本案移送起诉至区检察院,后榆阳区检察院审查认为本案根据法律规定,不必要判处刑罚,决定对该三人不起诉,并解除取保候审。

鉴于市资源规划局已没收项目非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以罚款,榆阳区住建局不再对其处罚。

2021年1月,榆阳区纪委监委对时任金鸡滩镇政府副镇长李某谈话提醒,对时任土地专干高某诫勉谈话。

由市资源规划局榆阳分局负责,加快协调办理剩余2820亩的土地手续。由榆阳区住建局核实所没收的地上建筑物,如有遗漏,按照程序严格处罚,于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

X2SN202112250006

6

1.榆林市红碱淖保护区内中石化华北分公司多口气井违法生产。2.神木市和榆阳区交界处臭柏保护区内中石化华北分公司打气井20多口,长期违规承包给陕西和胜石化有限公司违法生产,安全和环保无保障,造成周边环境污染和破坏。

神木市

经查,2003年原神木县政府成立了红碱淖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2005年榆林市政府批准成立红碱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2014年12月省政府批准为省级自然保护区,重新划定保护区范围,面积扩大为16.52万亩,将中石化华北分公司35口天然气井划入保护区范围内,其中核心区3口、缓冲区21口、实验区11口。上述35口气井于2007年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分两期由原国家环保总局、原国家环保部批复并验收。2014年12月后,再未新审批、建设天然气井。目前已退出7口气井,剩余28口气井暂未退出。

2017年,神木市政府对臭柏保护区范围与功能区进行了调整。调整前,中石化华北油气分公司在臭柏保护区内累计建有气井13口及集气站1座。调整后,保护区内有气井18口、集气站1座。目前,已退出气井6口,剩余气井12口及集气站1座暂未退出。

中石化华北油气分公司与陕西和胜石化有限公司有2口气井(DPS-222、DPS-218)签订2017-2021年销售合同,和胜石化公司具有相应经营资质,不存在长期违规承包问题。和胜石化公司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滤芯、废漆桶等固体废物委托榆林市德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榆林市安泰物资回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处置;采出水由中石化华北油气分公司自建的净化厂处理达标后回注。2021年12月28日,对DPS-222、DPS-218气井周边进行土壤、地下水、大气进行检测,预计2022年1月25日前出结果。

和胜石化公司承包的两口气井临时使用林地手续于2017年11月8日到期后,未按时交回林地,属于违法占用林地行为。

属实

12月28日,神木市林业局对和胜石化公司超期违法占用林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30866元。

神木市纪委监委对监管不力的刘某平诫勉谈话,对李某刚(大保当臭柏管理站原副站长)进行谈话提醒。建议华北油气分公司纪委对违法生产行为进行立案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021年5月,华北油气分公司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大牛地气田红碱淖自然保护区内天然气井整改方案》。6月15日,神木市政府批复同意该整改方案。截至2021年11月11日,对核心区内3口气井、缓冲区和实验区内4口气井完成封井,剩余28口分四批在2025年前全部完成封井。

由红碱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督促华北油气分公司严格按时有序退出剩余的28口气井,并及时对退出气井的场地及道路进行植被恢复。同时,做好安全风险监测,加强巡护管理。

2021年8月,华北油气分公司委托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大牛地气田臭柏自然保护区内天然气气井及站场有序退出方案》,已于2021年11月30日完成6口气井退出,剩余12口气井和1处集气站分四批在2025年前全部完成封井 。

由神木市林业局监督于2025年前按时有序退出保护区范围内剩余的12口气井。2022年4月30日前对已封6口气井井场进行补植补栽。

X2SN202112250009

7

榆林府谷县恒岩焦油渣回收利用公司生产规模不符合国家发改委产业调整目录,该企业依旧生产,排放口放恶臭烟气,排放浓度超标。府谷县睿航再生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9月-12月接收了河南省洛阳万基炭素有限公司的危险废物(代码为309-001-11)大约600多吨并进行非法处置;府谷县丹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0年期间无环保部门审批手续,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接收神木市乾洋煤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废矿物油;榆林市榆阳区庆岩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不符合国家发改委产业调整目录,至今未关停,厂内道路上有部分危险废物堆放,污水池散发臭味。

府谷县、榆阳区

经查,恒岩焦油渣回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该公司煤焦油渣分离采用间接加热蒸馏煤焦油工艺,不涉及明火加热,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项目。

调阅2021年监测报告,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

睿航再生公司于2018年1月取得《陕西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中包含代码为309-001-11的精馏残渣。该公司危险废物接收均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处置符合要求。

丹海环保公司2018年3月取得项目环评批复;2020年3月编制了项目变动环境影响说明;2020年3月完成大气、废水、噪声、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自主验收;2020年5月取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2018年10月取得原省环境保护厅同意公司经营危险废物的函,有效期限截至2019年10月17日,经营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2020年5月取得《陕西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2019年5月至2020年12月,该公司未接收过神木市乾洋煤业公司的废矿物油。

庆岩煤化公司于2013年4月由原榆阳区发改局对该公司16万吨/年焦油渣回收利用项目备案。2015年原榆阳区发改局对该焦油渣利用项目重新进行备案,变更为年产5万吨焦油渣回收利用工程项目。2018年12月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该项目为鼓励类。

该公司生产产生的蒸馏残渣,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贮存于危险废物储存库,未发现危废露天堆放现象。厂区四周无污水池,无废水溢流、外排现象。

不属实

D2SN202112250050

8

榆林市定边县政府将生活垃圾倾倒在白泥井镇原红卫村訾家湾小队东北方向的21亩林地里。

定边县

经查,投诉地块原为白泥井镇场子壕村村民孟某和的林地,2018年9月6日白泥井镇政府与孟某和签订20年的租地协议,用于白泥井镇寨子村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该生活垃圾填埋场主体2020年底建成,暂未通过环保验收,临时将生活垃圾堆放到该垃圾填埋场旁边,待验收后清运进场。

属实

白泥井镇政府于12月29日已将临时堆放点垃圾清运进生活垃圾填埋场,并对裸露垃圾用围网覆盖。

定边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于2022年2月底前完成垃圾填埋场竣工环保验收。

D2SN202112250019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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